项目於2008/09年度完成。
庄士敦道60-66号及船街18号共5幢已保育的唐楼属项目的商业部份。2014年3月发展商按2004年所签订的发展协议内的条款,行使其权利购买项目内市建局持有的商业部分权益,并完成交易。发展商已成为该项目的商业部份 (包括庄士敦道60-66号及船街18号) 的业权唯一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