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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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
市建局在大角咀推行第六個項目
市區重建局今日(星期五)宣布在大角咀啟動晏架街/福全街重建項目。它是市建局在大角咀第6個重建項目,總發展成本 為3億7千1百萬元。 市建局地區發展總監李敬志在記者會上公布項目詳情時表示:「大角咀是市建局九個更新目標區之一。自從2002年初開始至今,市建局已經在區內啟動了6個重建項目。該區亦同時是市建局自願樓宇復修計劃的服務區,有32幢樓宇已經先後參與復修工作。因為市建局的重建和復修工作而居住環境得到改善的住戶數目,約有5,800戶。」 他指出,「大角咀區的業主和租客,大都十分支持市建局的重建和復修工作。市建局希望與他們攜手同心,逐步提升大角咀區的居住環境質素,並且持之以恆,令區內充滿活力。」 重建地盤面積為726平方米(約7,800平方呎),現時共有6幢建於1958-1960年的舊樓,住了約63戶、180人。樓宇現時的一般狀況殘舊,環境衛生惡劣,若果以復修方式處理將會十分困難,亦不符合經濟效益。 李敬志說:「當法定的審批程序完成後,市建局會提出建議,收購所有74個業權,並向租客提出適用的補償和安置安排。」 整個項目的總發展成本約為3億7千1百萬元,其中1 億9千2百萬元會用作收購物業和安置租客。 按照《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3條,市建局會在今日起計的兩個月,連續在政府憲報刊載公告,宣布開展這個發展項目。 市建局是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5條,以發展計劃形式推行此項目。市建局會在短期內將一份發展計劃草圖,提交給城市規劃委員會考慮。 市民可於上環皇后大道中181號低座10樓的市建局總辦事處、市建局位於大角咀必發道68號必發臺地下的辦事處,以及旺角聯運街30號地下油尖旺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查閱有關計劃的土地界線圖則及一般資料。 經考慮市場的需要和環境影響因素,市建局計劃將地盤發展成為一座酒店,提供少於200間房間及附屬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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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
士丹頓街╱永利街項目展開物業收購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四)向中西區士丹頓街╱永利街項目71個物業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其中涉及24幢舊樓。合資格的自住住宅物業業主可獲得的收購價,是每平方呎實用面積9,986元。 項目的總發展成本估計為10億6千萬元,其中約5億1千萬元會用於收購物業和安置補償租客。 對於住宅物業,市建局的收購建議是以政府的「自置居所津貼」政策為基礎;「自置居所津貼」是指被收購的物業與同類地區一個樓齡假設為7年而面積相若的單位的市值差價(慣稱『7年樓政策』)。對於合資格的自住物業業主,他們除了物業市值之外,還可以獲得全數的自置居所津貼。至於出租和空置的住宅物業,業主除了物業市值之外,亦會獲得補助津貼,最高金額為「自置居所津貼」的一半。 市建局發言人說:「一如先前的項目,市建局委託了7家獨立測量師行評估『7年樓』的呎價。」 對於擁有整幢物業的業主,市建局的收購價包括了物業市價估值,另加上適用於物業內非住宅單位和住宅單位的津貼,或物業本身的重建值另加5%的特惠津貼,以較高者為準。 除了現金補償之外,市建局現正試行的認購意向安排,同樣適用於這個項目。住宅物業的自住業主若果希望在項目準備發售時,以當時市價優先購買物業,可向市建局登記其意向。發言人說:「此舉對於因為個人理由而需要回遷的業主,例如為了保持社區網絡,提供了一定援助。」 受影響的業主會有60日的充裕時間,考慮是否接納有關建議。此外,住宅物業業主如果在60日內接受建議,可以另外獲得一筆相關費用津貼。自住物業業主可獲的相關費用津貼是109,500元,或每平方呎實用面積100元(即每平方米1,080元),以較高者為準;出租或空置的住宅物業則為85,900元。 合資格的商鋪物業業主可獲得物業市值交吉價和津貼。出租或空置商鋪的業主可得的津貼,是物業市值交吉價的10%,或相等於其應課差餉租值的金額,以較高者為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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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
紅磡必嘉圍項目邀請合作發展意向書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明日(星期 五)就紅磡必嘉圍項目,邀請發展商提交合作發展意向書。 必嘉圍項目地盤面積約2,980平方呎。完成後可提供最多總建築面積約26,800平方呎的樓面,作為住宅和商業用途。 有意參與合作的發展商,需要提供資料表明他們的專業水平和財政能力,符合市建局訂定的要求和條件。 有關的合作意向書必須在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正前送抵皇后大道中181號新紀元廣場低座10樓市建局總辦事處。 市建局董事會設立的一個遴選小組將會評審收到的合作發展意向書,並邀請合資格的發展商提交聯營合作發展標書。預計會在短期內正式招標。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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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
馬頭角兩重建項目展開法定規劃程序
市區重建局今日(星期五)宣布為馬頭角區兩個新的重建項目展開法定規劃程序,以改善約450名居民的居住環境。過去多年,馬頭角區的樓宇復修工作取得顯著成果,該兩個重建項目將會為這地區注入一股新動力。 市建局執行董事(規劃與發展)譚小瑩在記者會上介紹新項目詳情時表示:「這兩個項目是市建局在馬頭角區開展的首批項目。雖然規模較小,但與本局在該區的樓宇復修工作互相配合,發揮協同作用。過去三年,馬頭角區內大約有90幢樓宇、近7,200個單位,受惠於市建局的自願樓宇復修計劃。」 今日宣布的兩個項目,分別位於浙江街╱下鄉道和北帝街╱木廠街。項目地盤總面積約為18,300平方呎(1,700平方米),現時各有五幢建於50年代的樓宇,普遍相當殘舊。其中大部分樓宇都沒有電梯,只靠一道樓梯出入,加上僭建情況嚴重,樓宇安全和環境衛生問題都令人關注。 按照《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3條,今日出版的政府憲報刊載市建局的公告,宣布開展這兩個發展項目。 在未來兩個月,市民可於上環皇后大道中181號低座10樓的市建局總辦事處、市建局位於觀塘協和街71號地下和大角咀必發道68號地下的辦事處,以及九龍城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查閱有關計劃的土地界線圖則及一般資料。 譚小瑩說:「市建局經考慮在兩個月諮詢期內收到的公眾意見書後,會把發展項目連同所有未撤回的公眾意見書,一併呈交發展局局長考慮。」 地區發展總監李敬志在記者會上說:「兩個項目涉及121個業權,估計重建範圍內居住了175戶家庭共約450人;但實際數字有待市建局今日進行的凍結人口調查核實。」 除了重建區內的居民之外,整個社區亦會因為重建而得益。這兩個位於浙江街和北帝街的項目會採用樓群後移的設計,以騰出更多地面空間疏通人流,並且會在周邊進行綠化。此外,浙江街項目的綠化工作更會伸延至重建範圍之外的東九龍走廊天橋之下,有助舒緩鄰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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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市建局支持檢討市區重建策略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對於財政司司長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提交2008-2009年度財政預算案時,宣布政府會就市區重建策略進行檢討,市建局對此表示歡迎。 作為推動香港市區更新工作的主要執行機構,市建局認為社會對市區更新的方向,存著不同意見和期望,現時進行策略檢討十分合適。 市建局發言人說:「當政府進行檢討時,我們會與政府緊密合作。在檢討過程中,各持分者對於香港市區更新的主要課題、挑戰和發展路向的意見,都會獲得充分的諮詢。市建局已經成立內部工作小組,全力支持政府的檢討工作。」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衷心希望市民及各持分者,能夠積極參與諮詢活動,使到他們的意見和聲音,獲得充分理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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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
市建局歡迎政府委任羅義坤為市建局行政總監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一)對政府委任羅義坤為市建局的行政總監,表示歡迎。羅先生的任期於二○○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羅義坤自二○○五年十一月起出任市建局的執行總監(商務及企業),協助行政總監處理商業運作事宜、訂定業務策略,以及籌劃和管理財務和人力資源。過去兩個月,當政府在招聘行政總監的期間,羅先生執行了市建局行政管理主管的職責。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表示:「羅先生在市區更新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和知識,亦是企業及財務管理、策略業務規劃及商業事務的專才。市建局管理層在他的領導下,對進一步推動市建局的使命,有莫大幫助。」 羅義坤是專業會計師。他對政府這項委任,感到十分榮幸,並期望在新的崗位上,繼續為社會服務。 羅先生表示:「我將會與市建局董事會及所有員工、政府、特別是發展局、立法會、區議會及其他持分者緊密合作,為整體社區的利益而努力,一起推動香港的市區更新工作。我有信心,在大家的支持下,我們可以跨越面前的種種挑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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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5日
大角咀杉樹街╱晏架街項目招標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五)邀請13家發展商入標競投,合作發展位於大角咀的杉樹街╱晏架街重建項目。 杉樹街╱晏架街項目地盤面積約25,000平方呎。完成後可提供最多總建築面積約225,500平方呎的樓面,作為住宅和商業用途。 市建局較早時公開邀請發展商提交合作發展意向書。在2007年12月28日截止時,共有13家機構提交了意向書。市建局董事會設立的一個招標遴選小組,經考慮他們的經驗和財政能力後,認為全部13家機構都符合市建局訂定的要求和條件,遂決定邀請他們入標。 所有標書必須在2008年 3月7日下午5時或之前,送抵皇后大道中181號新紀元廣場低座10樓市建局總辦事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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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日
衙前圍村項目展開物業收購
市區重建局今日(星期四)向受衙前圍村項目影響的業主寄送收購建議信。由於重建範圍涉及市區村屋及原居民業主,情況獨特,因此市建局除了慣用的兩套補償方案之外,另外以政府收回市區村屋的補償安排為基礎,特別訂定另一套計算補償額的方案。 慣用的補償方案 第一種現行的方法是以政府自置居所津貼政策為準,亦即慣稱的「七年樓」政策。在同類地區一個樓齡假設為七年、而質 素相若的重置單位的市價(即慣稱「七年樓」價)與被收購物業的市價之間的差額,便是自置居所津貼。除了物業市值外,自住的住宅物業業主將可獲全數的自置居 所津貼。至於出租和非業主自住的住宅物業,業主除了物業市值之外,亦會獲得補助津貼,最高金額為「自置居所津貼」的一半。衙前圍村項目的假設「七年樓」呎 價為每平方呎實用面積5,202元。 除此之外,業主若果在60日的考慮期內接納收購建議,他們將可以獲得一筆相關費用津貼,以資助搬遷及重置物業方面 的雜項開支。現時自住物業業主可得的相關費用津貼是106,400元,或每平方呎實用面積98元(即每平方米1,050元),以較高者為準;出租或空置的 住宅物業則可得83,600元的相關費用津貼。 至於商用和非住宅物業的業主,可獲得物業市值和津貼。自用業主可得的津貼是物業市值的百分之三十五,或相等於其應課差餉租值四倍的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出租或空置物業的業主可得的津貼是物業市值的百分之十,或相等於其應課差餉租值的金額,亦以較高者為準。 現行的第二種方法適用於單一業權的物業,這類物業在衙前圍村甚為普遍。按照此計算方法,補償額是以物業現時的使用價值計算,另加上述適用於物業內商鋪及住宅單位的津貼,或以其重建價值另加特惠津貼百分之五,以較高者為準。 市區村屋補償方案 第三種特別訂定的計算方法,可稱為「政府補償安排另加百分之十」的方案。現時政府收回市區村屋的補償額,是根據受 影響的屋地的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