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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關係

市區重建局是政府於 2001 年 5 月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市建局的宗旨為 ——

•  作為一個依法設立的法人團體而取代土發公司,負責透過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市區重建,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

•  透過將老舊失修區重建成經妥善規劃,並(如適當的話)設有足夠交通設施、其他基礎建設及社區設施的新發展區,從而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以及已建設區的布局;

•  更良好地利用香港已建設環境中失修地區的土地,並騰出土地以應付各種發展需要;

•  透過促進對個別建築物的結構穩定性、外部修飾的完整性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保養和改善,以及促進改善香港已建設環境的外觀及狀況,從而防止該已建設環境頹敗;

•  保存有歷史、文化或建築學價值的建築物、地點及構築物;及

•  從事行政長官在諮詢市建局後藉憲報刊登的命令而准許的其他活動,以及執行該等命令指派予市建局的其他職責。

市建局致力在香港創造優質、充滿活力的城市環境,與政府和非政府合作夥伴密切合作以實現上述目標。

 

Economy

 

香港交易所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