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的執行者角色
為了更有效地解決市區老化問題,市建局的重建工作會以更多元化的模式進行,以回應業主的訴求。除了自行開展重建項目外,亦會考慮業主需求,擔當「執行者」或「促進者」的角色。
執行者
市建局會作為「執行者」,自行提出開展重建項目,或就大廈業主聯合建議,在其地段/大廈開展重建項目的事宜作出回應(「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市建局會參照「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的建議、樓宇狀况調查及考慮本身的人力及財政狀況,以開展重建項目。
在業主需求主導的重建模式中,市建局可就大廈業主聯合建議在其地段/大廈開展重建項目的事宜作出回應。在大部分業主的同意下,市建局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開展重建項目,並採用現行的收購、補償及安置政策。
近期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申請未能達致「需求主導」重建計劃的目標,因此有必要作出全面檢討。本局將透過油旺地區規劃研究,一併把「需求主導」納入檢討,以期令「需求主導」計劃取得其持續性的成果及全面的規劃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