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列入承辦商名冊
申請列入市建局承辦商名冊所需呈交資料
- 公司註冊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網址。
- 主要股東╱董事╱合作夥伴的名字。
- 法定╱已發行股本。
- 整套最近期的已審核賬目,包括核數師報告書、董事會報告書、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附註。
- 商業登記證副本。
- 公司結構簡介,主要及管理層員工的履歷,詳列姓名、學歷、工作經驗及任職年期,以及管理層、專業╱技術及總辦事處文書╱支援員工的分類數目。
- 在過去三年所有完成項目的工作証明;現正進行中項目,包括合約名稱、工程大要、合約總額、客戶名稱及動工╱竣工日期;以及有關公司的推薦函件。
- 未解決訴訟╱索償的詳情 (如有)。如不適用請註明。
- 證明已列入工務局的「公共工程認可承建商名冊」之函件,如過去或現時曾被除名,須連同有關紀錄一併呈交 (如有)。如不適用請註明。
- 證明為屋宇署註冊承建商之函件 (如有)。如不適用請註明。
-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9000證書之副本或同等品質保證標準證書之副本 (如有)。如不適用請註明。
- 若被列入本局的承辦商名冊,須呈交利益衝突申報書 (如有)。如不適用請註明。
- 請詳細列明已列入市建局承辨商名冊之所屬母公司、附屬公司或有關聯營之公司(如有)。如不適用請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