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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拓展及文物保護委員會

權責範圍

  • 審核及批署下列事項,以供董事會批准:
    • 納入業務綱領及業務計劃之內的重建項目(包括具保育元素的項目);
    •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5(5)條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呈交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5(3)(a)條擬備的發展計劃圖;及
    • 保育具歷史、文化或建築價值的樓宇、地點及建築物的建議;
  • 審核及批准發展項目的規劃及發展參數;及
  • 就總體規劃、設計及保育事宜作出考慮及提供意見,包括本質牽涉政府政策及法理的事宜。

 

主席 林余家慧女士, SBS
成員

鄭泳舜議員, MH, JP
何永昌先生, MH    
黎慧雯女士       
林增榮先生
鄧寶善教授, MH
湯棋淯女士    
謝偉銓議員, BBS, JP 
地政總署署長
規劃署署長
韋志成先生, GBS, JP, FHKEng
區俊豪先生

增選委員 梁傑文先生
屋宇署助理署長/拓展(1)

註:地政總署署長/規劃署署長可由助理署長或以上職級的官員代表作為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