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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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3日
市區重建局集思會
市區重建局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今日(十一月三日)舉行了集思會,就市建局的理念及使命,進行了有建設性的意見交流,以助市建局達成其工作目標,其中包括重建發展(redevelopment)、更新舊區(revitalisation)、保存文物(preservation)及樓宇復修(rehabilitation)。 另外,市建局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亦詳細討論了五年業務綱領,並就多項具建設性的建議進行交流,及探討了不同的方案。 市建局管理層會根據今天的討論,修訂這份業務綱領,使其更臻完善。經董事會批准後,市建局會向財政司司長提交該份業務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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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2日
市建局歡迎政府委任林中麟為市建局行政總監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十月十二日)對於政府委任林中麟為市建局行政總監,表示歡迎。林氏的任期於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林氏服務政府三十年,期間先後出任多項要職,其中包括借調機場管理局作為該局行政總裁。 市建局主席劉華森表示:「市建局的工作是透過重建發展、更新舊區、保留文物及維修樓宇,令破落舊區再現生機。林氏在公共行政及管理大型機構的豐富經驗,肯定可以對市建局的工作作出寶貴貢獻。」 劉華森表示,以林氏多方面的資歷,相信定必可以提出嶄新意念,有利市建局推行龐大的市區重建工作。 林中麟對政府這項委任,感到十分榮幸,並深信以其過往在政府及機場管理局的經驗,將有助未來工作。林中麟表示:「我將會和市建局董事會及員工、各政府部門、地產發展商、有關的行業和專業人士,及參與市區重建的社區緊密合作,一起迎接這項重大的挑戰。」 林氏將於十月十六日起以候任行政總監身份,開始熟習市建局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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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30日
小組跟進涉嫌利益衝突事件報告呈交市建局董事會
跟進有關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主席劉華森博士及行政總監麥振芳先生涉嫌利益衝突事件的小組,於今日(八月三十日)的董事會會議上提交一份報告。較早前,有些報章的報導指劉華森主席及麥振芳先生同屬一間公司(Sino Elite Limted)的股東,該公司於西貢擁有一塊農地,可能涉及利益衝突。 小組由三名市建局董事組成,包括主席譚惠珠女士、陳麗雲教授及賴錦璋先生。小組是應市建局管理層要求而成立,就報章報導主席及行政總監涉嫌利益衝突一事跟進,並且作出報告。該份報告將呈交規劃地政局。副規劃地政局局長余志穩先生曾致函麥振芳先生,要求就該事件提交報告。 為了更了解事件,小組決定審核該公司的登記文件、周年報稅表及損益表。小組亦就該公司所擁有的土地查閱土地登記資料,並訪問了從隨機挑選的兩位公司股東,這兩位股東與小組成員並不相識。 小組報告的結論是,該事件並沒有涉及任何利益衝突。據得到的資料顯示,Sino Elite Limited的股東是一班愛好種植的人士,他們走在一齊追求共同興趣。這一點亦沒有因為該幅土地稍後被規劃為「村屋發展」用途而受影響。 十名人士,部份來自香港科技大學及前土地發展公司,包括劉華森博士,其他則來自不同界別。他們一起尋覓適合農地,以作種植之用,並於一九九九年四月,買下一塊農地。該十名人士遂組成公司,以購買及持有這塊農地。麥振芳先生於其在任土地發展公司期間,向該公司一名欲出售股份的前股東,購入有關股份。 小組得悉,由於沒有路直達農地,以及股東們常常外旅或忙於工作,所以該幅農地一直沒有進行任何種植活動。根據本年八月尾於該幅農地所拍得的照片顯示,土地上並沒有任何發展或商業活動。 小組報告亦指出該公司沒有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此外,該幅位於北潭涌閘後的農地,(Lot Nos 846, 848 and 864-DD369)並不屬於市建局重建項目的地區,所以不能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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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10日
市建局架構重整以實施市區重建策略及加強地區聯繫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八月十日)宣佈實施架構重整。 市建局架構重整是一項策略性行動,以確保市建局可以有能力及有效地推行政府的市區重建策略。 市建局董事會最近通過採納新的組織架構。市建局主席劉華森解釋:「新架構目的是透過精簡及更有效的模式,提供強而有力的領導。」 市建局肩負重任,工作範圍更廣,包括重建發展、更新舊區、維修、保留地方特色及有歷史價值的建築。所以,市建局的工作重點是: 於每區重新進行整體規劃; 集中徵集土地工作;以及 加速推行大規模的重建項目。 市建局亦會進一步加强地區關係,配合社工隊工作,並設立分區諮詢委員會,確保「以人為本」的策略得以落實。 劉主席補充說:「新架構專注地區工作,提高問責性及加強與社區的聯繫。」 劉主席說:「我們要推行政府的市區重建策略,於二十年內進行二百多個重建項目,使命十分清晰及具挑戰性。因此,我們需要有效率的架構組織,以推行有關工作。」 市建局新架構的其主要特色是設立地區發展部門,以確保重建項目的實施,無論在地區及項目的層面上,可以有緊密聯繫及明確的問責性。市建局及地區團體的關係將會加强。 市建局總部的功能將會精簡,以往土地發展公司的三個部門-工程部、商務部及專責事務部,在新架構中將不再存在。 市建局行政總監麥振芳解釋新架構引致的人事變動時說:「隨著更多重建項目的實施,預計市建局需要更多富規劃及徵集土地經驗的員工。故此,我們計劃再培訓及重新調配現時中、低層的員工,以應付預期加增的工作量。」 麥振芳補充說:「現時有二十四位由高級經理至總監職級的職位,在新架構中將不再存在。市建局決定終止聘用他們,並向他們提供合理的補償。」 受影響的員工將得到的遣散費以服務年資計(一年一個月),最少可得到三個月,最高是十二個月。市建局支出的遣散費約為一千七百萬元,而整個裁員行動共支出二千七百萬元,當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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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9日
市區重建局聲明
「茶杯週刊」今日(八月九日)刊登一篇有關市區重建局的報導,內容完全失實,對本局主席劉華森先生作出沒有根據的指控,抵毀劉主席,嚴重影響他的聲譽。本局對該則歪曲事實的報導,深表遺憾,並保留一切法律上的追究權利。 本局就該則報導所提及的灣仔道╱太原街重建項目,有以下澄清: 由於推行一個重建項目,往往需時多年,期間無論市場狀況或項目事宜,都可能有所改變,這是重建過程中會經歷的正常情況。過去三年以來,本局(及前土地發展公司)與合作發展商(華人置業有限公司)就灣仔道╱太原街項目的批地條款事宜,一直與政府進行商討。而有關項目的補地價事宜,現仍繼續商討中。 前土地發展公司的日常運作由總裁負責,自前總裁石禮謙先生於二○○○年七月離職後,其職務由副總裁執行。而有關項目的批地及補地價商討事宜,則由公司物業部總監負責。作為非執行主席,劉華森先生只負責制定公司的政策方向,而沒有參與公司的日常運作事宜。及至今年一月,有鑑於市建局成立延遲,而兩位副總裁的合約亦屆滿,前土地發展公司管理局遂授權劉主席暫時處理總裁職務。 就灣仔道╱太原街項目的補地價一事,劉主席於本年二月中才首次從公司物業部總監知悉情況,當時距離三月七日的期限不足一月。所以,劉主席立刻採取果斷行動,包括向前土地發展公司管理局匯報,並指示聘請麥堅時律師行進行內部調查。而有關調查及項目的進展情況,亦有向前土地發展公司管理局報告。所以文中指土地發展公司管理局「一直蒙在鼓裡,毫不知情」是完全不正確的。 另外,該則報導指前土地發展公司管理層曾於去年九月及今年一月就項目的補地價及批地事宜,向主席兩次響起警報,其實絕無此事。該則報導指主席處理該事件時「涉嫌失職,對問題闊佬懶理」,更是歪曲事實,抵毀劉主席,並誤導公衆。 事實上,劉華森主席就灣仔道╱太原街項目一事,採取的一切行動,都是以公司的利益為大前題。所以,該則文章以「劉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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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31日
市建局未有公佈首批重建項目
關於昨日及今日的新聞報導,指市區重建局的規劃、拓展及文物保護委員會已經通過年底前開展五個重建項目,市建局發言人今日(七月三十一日)澄清,有關報導並非市建局的正式公佈。 事實上,市建局的首批重建項目仍有待市建局董事會的批准及通過。 31 Jul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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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27日
市建局進一步諮詢員工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已就建議的員工服務聘用條件,進一步諮詢他們的意見。 市建局董事會上星期四(七月十九日)舉行會議,同意以建議的服務聘用條件為基礎,進一步諮詢員工。董事會又通過即時採用以地區事務為主的工作架構模式。 市建局行政總監麥振芳說:「鑑於市建局的工作範圍較為廣泛,及市民的期望殷切,架構重整以達致市建局的工作目標,十分重要。」 按照新的架構模式,市建局將成立分區組織來進行市區重建工作, 以確保政策的制訂及實施,互相配合。 市建局星期一(七月二十三日)及星期四(七月二十六日)分批諮詢三百多名員工。麥振芳說雙方就建議方案進行坦誠,有益及建設性的對話。 麥振芳表示:「我們仔細聽取他們的意見,並會向董事會反映,以便董事會考慮員工的看法。」 會上,市建局顧問向員工介紹以下的服務聘用條件: 一. 實施日期 對現任員工,新的服務聘用條件將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實施。至於新聘用員工,有關建議將即時生效。 二. 薪酬 在新的薪酬安排下,現有員工新的薪酬,包括其每年薪金,現金津貼及第十三個月薪酬的總和,將平均攤分十二個月發放。新的薪酬架構將以市場的中位數為指標,以反映市建局的薪酬具市場競爭力。 三. 非固定薪酬及週年薪酬調整 總監及總經理級別員工的分別百分之二十五及百分之二十薪酬,將會撥作為按工作表現發放的非固定薪酬。對現有員工,有關安排將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分階段生效,兩年內完成。 此外,市建局亦通過百分之三的財政預算撥備,作為今年員工的週年薪酬調整。薪酬調整預計於今年九月正式宣佈,追溯至今年的四月一日。 四. 僱傭合約的持續期 現有的員工,若屬於總監及總經理級別,將以年期三年的合約聘用,約滿後可獲考慮續約。至於高級經理及以下級別的員工,他們將繼續以連續性合約聘用。新聘用的員工同樣獲三年合約,約滿後可獲考慮續約或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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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
無意重建伊利沙伯體育館
本港一份英文報章今日(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報導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首批重建項目,當中包括灣仔的伊利沙伯體育館,市建局特此發表聲明,表示從來沒有考慮過重建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 市區重建局於本年五月成立,以取代土地發展公司,肩負推行一個為期二十年的龐大重建計劃,其中涉及二百個新項目及二十五個土地發展公司已公佈項目。受影響的居民約十四萬人,及清拆一千八百幢舊樓。 根據市建局條例,市建局須向財政司司長呈交一份五年業務綱領及每年一份業務計劃,以予審批。市建局正積極籌備這兩份計劃,預期可於年底前提交。同時,市建局正研究可以提早實施的重建項目,有關決定必須得到市建局董事會的同意。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並不是前土地發展公司公佈的二十五個項目之一,本局亦無意重建有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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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
市建局與居民組織會面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董事會轄下兩個委員會的成員今日(星期一)與約六十名居民及社區組織代表會面,以聆聽他們對市區重建的意見。這些居民代表分別來自深水?、大角咀、土瓜灣、觀塘、灣仔及中西區。 會上,市建局董事會主席劉華森博士、社區事務及公共關係委員會及土地、安置及補償委員會成員闡釋了市建局的使命,並重申市建局為香港居民改善生活環境的決心。 雙方又就多項的問題交換了意見,其中包括推行重建計劃的進度、補償準則及安置安排。 各成員對居民的問題深表關注,並表示將來制訂居民的補償準則及安置安排時,會充份考慮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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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5日
市建局董事會通過委員會及上訴小組成員名單
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今日(六月五日)通過六個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委員會將會就市區重建的主要運作及政策事宜,向董事會提交建議。 六個委員會包括: 委員會 主席╱副主席 (一)常設 劉華森博士╱張震遠先生 (二)審計 葉迪奇先生╱譚惠珠女士 (三)土地、安置及補償 譚惠珠女士╱陳麗雲教授 (四)財務及行政 張震遠先生╱李仕達先生 (五)規劃、發展及文化保存 龍炳頤教授╱劉炳章議員 (六)社區事務及公共關係 林貝聿嘉女士╱賴錦璋先生 除六個委員會外,董事會亦同意成立由陳麗雲教授出任主席的上訴小組,以考慮及聆聽關於租客就安置及補償事宜提出的上訴。 委員會及上訴小組將會包括增選委員,增選委員來自社會各界。 今日的會議亦討論及通過董事會成員必須經常按時申報的利益項目,以供公眾人士查閱。所申報的利益包括: 公司東主、合夥人、董事職務或持有公司股份(由成員本人或聯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持有),公營或私人公司; 具報酬的工作、職務、行業、專業等;及 在香港擁有土地或物業權益(由成員本人或聯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擁有);成員毋須申報其在港的住宅,除非成員從該住宅中取得收入。 此外,倘若董事會的任何成員在市建局的合約或建議的合約,或提交董事會或委員會考慮的事宜上,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利益關係,該成員必須披露其利益關係的性質。該成員如未經主席許可,不得參與董事會就該合約或事宜所進行的商議,亦不能就有關的合約或事宜上作出任何投票。如果該成員是董事會或委員會的主席,他必須得到出席會議的大多數成員的許可。 董事會成員所申報的利益登記冊將於七月底起,供市民查閱。市民如欲查看,可致電25882138或25882883與市建局董事會秘書畢仲明先生聯絡,安排查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