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 statement : Madam Yeung's case (Chinese only)
有關新聞界代表今日(星期六)查詢深水埗順寧道項目楊源柳女士的個案,市區重建局發言人有以下回應:
根據市建局的資料,楊女士原先為深水埗順寧道69號3字樓B室的住宅租客之一。由於楊女士並非香港居民,其租住單位由其母親承租,而租約亦已經屆滿。之後該物業業主拒絕與其母親續租,並要求他們遷離。
由於深水埗順寧道項目當時尚未完成規劃程序,因此本局並不具備法律身份介入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租約事宜。不過,我們亦勸喻有關業主暫緩收回單位,並重申這些業主絕不會因為與租戶斷租而會得到更高補償。
為協助因拒絕續租而面對困難的住宅租客,市建局董事會於2009年10月19日通過並公佈推出優化措施,幫助居 民。優化措施加強了本局自2006年起為住宅租客提供的搬遷補助金措施,以協助在重建項目正式展開前已經需要遷離重建項目範圍的住宅租客。受影響租戶可得 到相等於十多個月租金的補助金。
本局的專責職員,以及項目的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多次與楊女士聯絡接觸,解釋有關優化搬遷補助金的安排,並於今年1月27日去信楊女士的母親,再次提醒他們有關申請搬遷補助金的安排,而其搬遷補助金的金額相等於其舊租住單位1年多的租金。
另外,鑑於楊女士家庭的特殊情況,本局亦酌情處理及建議作出特別安排,提供本局位於深水埗區附近的住宅單位予楊女 士,以解決她們的即時住屋需要。本局職員並於今年2月3日安排楊女士實地視察本局位於荔枝角道163-165號麗珠大廈的兩個面積超過400平方呎的安置 單位。這些安置單位面積遠較楊女士的租住房間為大,有一廳兩房、獨立廚廁、鋁窗及電梯,通風良好,遠較她原居所為佳。由於楊女士為綜援戶,市建局承諾安置 單位的租金,不會超過她可從政府得到的租金津貼水平,不會增加其負擔。
當時楊女士表示會考慮有關安排,但最終拒絕接受。我們亦已再次去信楊女士,表示如果她經再次考慮後,願意接受租住市建局荔枝角道的安置單位,我們樂意為她作出安排。
市區重建局發言人表示,市建局就楊女士個案,已盡最大努力,讓她選擇收取現金津貼,或入住該局的安置單位,希望楊女士再次考慮該局的安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