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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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6日
市建局九龙城道/上乡道项目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
发展局局长授权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着手进行位于九龙城区马头角的九龙城道/上乡道项目。 这个发展项目是按《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4(5项)条的规定,由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今日(星期五)出版的政府宪报刊载了这项决定。 九龙城道/上乡道项目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6条的规定,以发展项目形式进行。项目的开展实施日期是2011年11月25日,市建局亦在当日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3条,在政府宪报公布这个项目,并随即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项目公布期,咨询公众意见。期间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市建局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4(3)条的规定,于2012年4月2日将九龙城道/上乡道项目呈交发展局局长考虑。 项目地盘位于马头角上乡道和九龙城道的交界,总地盘面积约1,622平方米。地盘内有16个街号的楼宇。有关楼宇建于1950年代,普遍相当残旧。楼高4至8层的大厦不设升降机,天台盖搭有僭建物。 市建局初步建议在项目内,提供约180个面积由35平方米至65平方米的单位,包括约40个位于低层的「楼换楼」单位,预计2019/2020年完成。 九龙城道/上乡道项目的土地界线图则及一般数据存放于下列地点,方便市民查阅: 市建局马头围地区办事处:九龙马头围道426-430号地下A铺; 九龙城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九龙红磡德丰街18-22号海滨广场一座17楼1707室; 九龙城民政事务处土瓜湾分处咨询服务中心:九龙土瓜湾马头角道33号欣荣花园地下2及3号铺; 市建局「市建一站通」资源中心:九龙大角咀福全街六号;及 市建局总办事处: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 市民亦可致电市建局热线(2588-2333)或浏览市建局网页(www.ura.org.hk),了解有关资料。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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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4日
市建局向深水埗一个「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发出「有条件收购建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三)向今年四月公布的三个「需求主导」重建项目之其中一个项目的物业业主,发出「有条件收购建议」。 受深水埗海坛街229A至G号「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影响的自住住宅物业业主,将收到收购建议呎价为每平方呎实用面积8,830元,相等于类似地区一个大约七年楼龄的假设单位的呎价。有关项目的自住住宅物业收购建议呎价是于上星期获得市建局董事会辖下的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批准。 市建局向五十八个业权的业主发出的信件中,详列「有条件收购建议」的细则,业主有60日考虑和接受有关收购建议。「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必须得到每一个地段不少于八成业权的业主接受,并于提出「有条件收购建议」60日内签署有关买卖协议,才可进一步落实有关项目。 如项目的「有条件收购建议」成功获得八成业权的业主接纳和得到政府授权进行,市建局便会与业主完成收购程序和发放补偿。否则,项目便会终止。 一如其他由市建局主导项目,市建局现行的物业收购准则将适用于此「需求主导」重建项目。 市建局将于2012年7月10日举行简介会,向受影响的业主,住户和商户解释收购、补偿及安置政策。由市区更新基金有限公司聘请的救世军市区重建小区服务队亦为受影响的人士提供适切的协助。社工队的联络电话是3586 3095。 深水埗海坛街229A至G号「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地盘面积约为483平方米。市建局初步建议在项目内,提供合共约70个中小型单位,包括一些预留作「楼换楼」选择之用的低层单位,项目预计可在2019/2020年完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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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9日
市建局即将收购深水埗一个「需求主导」重建项目的物业业权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即将向今年四月公布的三个「需求主导」重建项目之其中一个项目的物业业主,提出「有条件收购建议」。有关物业收购准则与由市建局主导项目的准则相同。 市建局董事会辖下的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今日(星期五)详细考虑及批准向受深水埗海坛街229A至G号「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影响的业主,提出自住住宅物业的收购建议呎价为每平方呎实用面积8,830元,相等于类似地区一个大约七年楼龄的假设单位的呎价。该项目于为期两个月的公布期内并没有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至于另外两个分别位于大角咀杉树街13至31号(单号)及橡树街87号和深水埗海坛街205至211A号的「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市建局在2012年6月20日两个月的项目公布期完结前,收到书面反对意见。根据市建局条例,市建局须详细审议收到的反对意见,并在两个月的公布期完结后三个月内,处理有关反对意见,然后向政府提出申请批准项目。鉴于收到反对意见,市建局现阶段不会就这两个项目提出收购建议。 市建局即将向海坛街229A至G号的五十八个物业业主发出信件,详列「有条件收购建议」的细则,有关收购建议将由发出日起有效60日。「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必须得到每一个地段不少于八成业权的业主接受,并于提出「有条件收购建议」60日内签署有关买卖协议,才可进一步落实有关项目。 如项目的「有条件收购建议」成功获得八成业权的业主接纳和得到政府授权进行,市建局便会与业主完成收购程序和发放补偿。否则,项目便会终止。 一如市建局的其他重建项目,市建局的住宅物业收购建议,是根据政府的「自置居所津贴」政策计算。「自置居所津贴」是指被收购的物业的市值与类似地区一个大约七年楼龄而面积相若的假设单位的价格的差价(惯称『七年楼』政策)。合资格的自住物业业主可以获得物业市值及全数的自置居所津贴。至于全部出租或空置住宅物业的业主,除了物业市值之外,亦可获得一笔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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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5日
市建局欢迎执行董事再次获委任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今日(星期一)欢迎谭小莹女士再次获委任为市建局执行董事。任期由2012年9月1日起,为期三年。 市建局主席张震远表示:「作为市建局董事会执行董事,谭女士在制定新《市区重建策略》多项重要新猷的执行框架时,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凭借谭女士在市区更新范畴上的丰富经验和知识,尤其就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规划及市区更新项目管理所提供的专业意见,有助市建局推动重建发展和楼宇复修两大核心业务的工作。再次委任谭女士确实能够顺利延续及推动市建局的工作,特别是市区更新的工作采取了多项新猷,其中包括开展重建工厦的试验计划。」 身为专业规划师的谭小莹女士表示,对于再次获委任为市建局董事会执行董事感到十分荣幸,并希望继续在其岗位上为本港市民服务。谭女士补充:「在市建局过去六年的工作,给予我很大的满足感,我期望继续与市建局董事会、管理层、全体员工、政府、立法会、区议会及各持分者就市区更新工作保持紧密合作,迎难而上,携手为整体小区的利益而努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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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8日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投得市建局马头角区北帝街/木厂街发展项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一)宣布,经过招标竞投后,决定与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永道有限公司,合作发展位于马头角区北帝街/木厂街的项目。 北帝街/木厂街项目地盘总面积约为770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提供总楼宇面积约6,940平方米,兴建约92个住宅单位,以及提供约1,150平方米的商业楼面面积。市建局计划在此项目中提供约一半数目的住宅单位为实用面积46.5平方米或以下(即约500平方呎)的单位。 市建局共接获七份标书,竞投发展上述项目。经过详细考虑后,市建局董事会同意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合乎所有招标要求,开列的条件亦会为市建局带來最佳的利益。 市建局发言人表示,市建局很高兴有机会与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发展,相信凭着他们在本港的丰富房地产经验,将会成功发展此项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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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1日
市建局马头角区北帝街/木厂街发展项目截止接受标书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四)宣布,共接获七份标书竞投发展位于马头角区北帝街/木厂街的项目。 招标遴选小组将评审各标书,并会尽快向市建局董事会提交有关批出项目发展协议的建议,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市建局较早时公开邀请发展商就北帝街/木厂街项目提交发展意向书,并邀请16家有兴趣的发展商參与竞投发展该项目。 北帝街/木厂街项目地盘总面积约为770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提供总楼宇面积约6,940平方米,兴建约92个住宅单位,以及提供约1,150平方米的商业楼面面积。市建局计划在此项目中提供约一半数目的住宅单位为面积46.5平方米或以下(即约500平方呎)的单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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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0日
第二轮「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即将接受申请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将由本星期五(2012年6月1 日)开始至今年8月31日,接受第二轮「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的申请。 市建局行政总监罗义坤今日宣布有关项目时表示:「业主对第一轮「需求主导」重建模式反应踊跃,市建局在申请期间共收到二十五个申请。三个被挑选而获批准的重建项目已纳入今年周年业务计划,并已经开展。市建局将积极在适当时候启动第二轮「需求主导」重建项目,从而惠及更多旧区居民,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这亦有助加快香港市区更新的步伐。」 「需求主导」重建模式是2011年出台的新《市区重建策略》的其中一项重要新猷,目的是给予业主主动提出重建的机会,充分体现了「由下而上」的精神及贯彻市区重建的「以人为本」方针。 有关「需求主导」项目,包括以下考虑原则及申请标准: 申请必须得到拥有该地盘每个地段内不少于67%不分割份数业权的业主支持及共同申请; 楼宇状况属失修或明显失修; 重建地盘总面积一般应大于400平方米等。 一个由市建局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符合申请门坎的项目作初步甄选,并会向市建局董事会的专责委员会推荐,考虑纳入本局的周年业务计划。「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必须得到市建局董事会及财政司司长的批准才可纳入周年业务计划。 罗义坤指出,有关财政的因素并不包括在评审标准之内。 由本星期五开始,有关第二轮「需求主导」重建项目的中、英文简介和申请表,将可在下列地点备取: 市建局总办事处: 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 市建局三个地区办事处: 香港中环结志街29-33号绵远商业大厦3楼 九龙深水埗福华街182号地下C铺 九龙土瓜湾马头围道428号美善阁地下A铺 市建局观塘资源中心: 九龙观塘协和街71号地下 市建一站通: 九龙大角咀福全街6号 七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 中西区、湾仔、九龙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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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4日
市建局马头角区北帝街/木厂街发展项目招标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五)邀请16家发展商入标竞投,发展位于马头角区北帝街/木厂街的项目。 北帝街/木厂街项目地盘总面积约为770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提供总楼宇面积约6,940平方米,兴建约92个住宅单位,以及提供约1,150平方米的商业楼面面积。市建局计划在此项目中提供约一半数目的住宅单位为面积46.5平方米或以下(即约500平方尺)的单位。 市建局较早时公开邀请发展商在2012年4月20日截止前,提交发展意向书。市建局董事会设立的一个招标遴选小组,经考虑发展商所提交的意向书及他们的经验和财政能力后,认为16家符合市建局订定的要求和条件,遂决定邀请他们入标(名单见附件)。 所有标书必须在2012年5月31 日(星期四)下午5时或之前,送抵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市建局总办事处。 获邀参与投标的公司名单 1. Cheu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China Overseas Land & Investment Ltd.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3. 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td 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 4. Empero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英皇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5.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 6. HKR International Limited 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 K. Wa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 Kerry Properties Limited 嘉里建设有限公司 9. Kowloo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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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0日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得市建局中区卑利街/嘉咸街地盘B项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一)宣布,经过公开招标竞投后,决定与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家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发展位于中区卑利街/嘉咸街地盘B的项目。 发展项目共有三个地盘A、B及C,分期发展。首期发展地盘B位于卑利街、结志街及嘉咸街,面积约1,690平方米。地盘B项目计划提供总楼宇面积约17,790平方米,作住宅及零售用途,同时亦会提供公众休憩空间。 市建局共接获八份标书,竞投发展上述项目。经过详细考虑后,市建局董事会同意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乎所有招标要求,开列的条件亦会为市建局带來最佳的利益。 市建局发言人表示,市建局很高兴有机会与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发展,相信凭着他们在本港的丰富房地产经验,将会成功发展此项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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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7日
市建局福荣街项目下月初展开物业收购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辖下的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今日(星期五)详细考虑及通过向受深水埗福荣街项目影响的业主发出收购建议,提出自住住宅物业的收购建议呎价为每平方呎实用面积8,398元,相等于一个楼龄假设为7年的单位市值。 市建局将于下月初向业主发出收购建议信,业主将有60日的时间,考虑是否接纳收购建议。 福荣街项目涉及32个业权,估计重建范围内居住了约110 户家庭及有9个商户。 市建局的住宅物业收购建议,是根据政府的「自置居所津贴」政策计算。「自置居所津贴」是指被收购的物业与同类地区一个楼龄假设为7年而面积相若的单位的市值差价(惯称『7年楼』政策)。合资格的自住物业业主可以获得物业市值及全数的自置居所津贴。至于全部出租或空置住宅物业的业主,除了物业市值之外,亦可获得一笔补助津贴,最高相等于「自置居所津贴」的一半。 按照市建局既定的机制,『7年楼』的呎价是市建局经委托7家独立测量师行评估后订定的。该机制十分透明、公开及公平。 鉴于福荣街项目是根据新「市区重建策略」实施,受项目影响的自住业主亦可获得「楼换楼」安排的选择。住宅自住业主可接受现金补偿,或以现金补偿购置重建项目内新发展物业的住宅单位或在启德发展区的单位。「楼换楼」选择的单位固定价格亦将列明于收购建议信内。 在考虑此选择时,自住业主可委托独立测量师就单位固定价格提供专业意见。如业主在60日内接受有关收购建议及该项选择,而市建局亦完成购入有关物业,市建局将向该业主发还不多于8,000元的专业费用。 住宅物业业主如果在60日内接受有关收购建议,可以另外获得一笔相关费用津贴。自住物业业主可获的相关费用津贴是121,500元,全部出租或空置的住宅物业津贴则为94,800元。 合资格的商铺物业业主可获得物业市值交吉价和津贴。出租或空置商铺的业主可得的津贴,是物业市值交吉价的10%,或相等于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