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然懿居 第三座」申請「懶人包」 助你了解申請須知
市區重建局港人首次置業(首置)項目「煥然懿居 第三座」現正接受申請,項目的售樓處及示範單位亦同步開放予公眾參觀。直到目前為止,售樓處及示範單位已錄得逾2,000人次參觀。另外,市建局為項目專門設立的查詢熱線,自開放以來,共收到超過270個電話查詢,當中逾七成,是詢問關於申請資格問題。其他的查詢,主要涉及項目詳情、參觀示範單位的安排和申請辦法等。
市建局提醒申請人士,在填寫申請表前須先詳閱「首置」項目的「申請須知」,以了解「首置」單位的申請辦法、入息及資產要求等。然而,我們理解申請者從未置業,亦對「申請須知」的內容未必有全面理解,為此,我們歸納了市民就「首置」項目的一些查詢,作相關扼要說明。
1. 我早年曾經置業,但已經將單位出售,目前並沒有持有住宅物業,是否合資格申請「煥然懿居 第三座」「首置」單位?
- 港人首次置業(「首置」)項目的申請人及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均必須從未在香港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擁有住宅物業。故此,若市民曾經持有住宅物業,即使已經將物業出售,亦不符合資格。
2. 遞交申請表時,是否需要同時遞交入息和資產證明?
- 有興趣購買本項目的申請者,需要以網上、郵寄或親身方式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並繳付申請費港幣270元,便完成申請手續。遞交申請表時毋須附上任何證明文件。申請期結束後,市建局將處理申請者填報的資料,完成後,在11月底進行電腦隨機排序,以定出所有申請者的優先次序號碼。隨後,市建局於12月中開始,陸續邀請申請者面見以詳細審核申請,屆時將要求申請者及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如有)於指定日期前提供輔證申請資格的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收入、資產及家庭成員關係等,逾期提交證明文件將會喪失申請資格。
3. 如果我遞交申請後轉工,入息將會用現僱主提供的月薪或是申請時新工作計算?
- 擁有固定月薪或底薪人士,須以進行面見時的月薪或底薪計算收入。若其月薪屬非固定性質,則以面見日期前過往6個月內的每月平均收入計算;花紅及雙糧則以過去12個月的平約月入計算。如期內曾轉工,則只需以新工作的收入填報。詳細每月收入計算方法請參考「 申請須知」。
4. 我在海外持有物業,相關資產價值是否計算在內?
- 申請者及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如有)須於進行面見時申報於香港境內及境外擁有的總資產淨值。這些資產包括土地、房產、車輛、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投資、經營業務和銀行存款及現金。詳細資產包括及計算淨值方法請參考「申請須知」。
5. 我現時和父母居於公屋,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 房委會公屋(包括中轉房屋)/房協出租單位戶主或其配偶均不可申請選購本項目的單位,惟在公屋/中轉房屋/出租單位戶籍內的其他家庭成員若符合本項目的申請資格亦可提出申請,並須在成功選購本項目的單位後,遷離原屬單位及刪除有關戶籍或紀錄。
6. 我是否可以和不同家庭成員組合成不同的申請組合,提交數份申請表,增加選樓機會?
- 任何人士只能名列於本項目的一份申請表內,否則將當作重複申請。如有重複申請,不論任何原因及無論是網上或紙本申請,市建局有權取消所有相關申請,已繳付的申請費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7. 我是否可以同時申請此項目、房協或房委會的其他資助房屋計劃?
- 可以,只要符合有關計劃的申請資格,申請者可同時申請本項目、房協或房委會的資助房屋計劃。若有超過一項申請同時入選,則只可選擇其中一項,並須取消其餘的申請。
8. 我現時正在懷孕,胎兒是否計算作家庭成員,名列於申請表上?
- 若女性申請者在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即 2023 年 10 月 18日)或之前已懷孕達 16 週,該名胎兒可作一名家庭成員計算,其申請亦會以「家庭申請者」類別處理。惟申請者須提供明確列出懷孕週期的有效醫生證 明文件,以便確立該名胎兒可以作為一名家庭成員計算。
9. 我已遞交申請表,但家庭成員的資料或家庭狀況有變,是否可更改已遞交資料?
- 若申請者或任何名列申請表的家庭成員的資料或家庭狀況有所改變,均須預早以書面通知「港人首次置業項目」申請處理組(地址:九龍汝州西街777-783號6樓C至D室)及提供所需證明文件,以便市建局重新審核申請資格。
- 由於重新審核申請資格需時,市建局並不保證申請者在完成更改資料或家庭狀況程序後其選樓次序會不受影響,或仍有機會選購本項目的單位。若申請者因資料或家庭狀況改變而不符合申請資格,有關申請會被取消,而申請費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能轉讓。選購單位次序以市建局發放的相關銷售安排資料為準,如有爭議,市建局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任何因此而引致的損失或索償市建局概不負責。詳細請參考「申請須知」。
文章如被視為廣告則本告示適用。
發展項目名稱:煥然懿居 第三座
發展項目所位於的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鶴園街2號*
區域:紅磡
賣方就發展項目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www.eresidencet3.hk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賣方:市區重建局|賣方的控權公司:不適用|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陳韻明女士|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分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巴馬丹拿建築師有限公司|發展項目的承建商:利基建築有限公司|就發展項目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孖士打律師行|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不適用|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不適用|盡賣方所知的發展項目的預計關鍵日期:2026年11月30日|(「關鍵日期」指批地文件的條件就發展項目而獲符合的日期,發展項目的預計關鍵日期由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提供。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 |賣方建議準買家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詳情請參閱售樓説明書。|* 此臨時門牌號數有待發展項目建成時確認。|# 賣方為施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部而就發展項目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本廣告由賣方或在賣方同意下發布。本廣告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印製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文章展示的相片於2023年9月30日於「煥然懿居 第三座」售樓處和示範單位拍攝,並經電腦修飾處理。有關相片僅供作參考之用,未經市區重建局同意,不得用作宣傳或推廣「煥然懿居 第三座」任何住宅物業的銷售。有關相片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市區重建局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