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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監網誌《摯誠.志成》

重建與樓宇復修並重 業主勿因重建而漠視樓宇安全和維修責任

市建局在本月9日啟動土瓜灣馬頭圍道/落山道發展項目(馬頭圍道項目),並與毗鄰已核准發展的靠背壟道/浙江街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試點項目一併進行規劃和設計,發揮協同效應;除了改善舊樓居民的居住環境外,亦透過重整及重新規劃兩個項目的土地用途和道路網絡,進一步提升該區的行人連接性和改善步行環境,創造更大規劃裨益。

在項目啟動後,我留意到許多住戶都支持重建,認為能改善生活環境,尤其能搬到更現代化的樓宇,方便出行。不過,有業主指其大廈剛開始樓宇維修工程,並已支付第一期大維修的費用,現階段啟動重建項目,認為是「白白浪費金錢」,甚至打算不再支付餘下工程的款額。我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心態,業主絕不能抱著等待收購重建而漠視樓宇維修責任和公眾安全。若社會存在這種觀念,那樓宇老化的問題恐怕只會愈來愈嚴重。

我明白為數不少的舊區居民均面對樓宇失修、居住環境欠佳的情況,渴望市建局能盡快重建;然而,市區老舊殘破的舊樓數量龐大,市建局財政和資源有限,只能承擔少部分的重建項目。因此,在策劃一個重建項目時,必須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土地用途、樓齡及樓宇狀況、規劃可行性及裨益、財務承擔、受影響住戶和經營者數目、地區特色以至技術評估等;並以科學化、系統化的數據分析,制定一套客觀的比選準則,以釐定開展重建項目的優先次序。由此可知,樓宇狀況並非開展重建項目唯一的考慮因素。而重建項目涉及收購、補償及安置,在刊憲對外公布前,除了負責項目的相關同事,所有資料都是保密 ,公眾不會預先知悉重建項目涉及樓宇的位置和狀況。

況且,即使市建局在考慮不同因素後決定在某一區啟動重建項目,由宣布展開到進行收購業權的工作,需經歷一段頗長的時間,被納入範圍的樓宇若然有維修需要,甚或已收到政府發出的強制驗樓令或修葺令,業主實在不應抱拖延心態,只等待市建局收購而棄維修需要於不顧,因為一旦在這段期間,因樓宇日久失修而造成意外,引致人命傷亡,業主們便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後果堪虞。

馬頭圍道項目內15幢樓宇均收到法定命令

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共有15幢樓宇,樓高3至9層,市建局團隊於項目啟動前,實地視察每幢樓宇內外公共地方,包括外牆、懸臂式構件、天面及樓梯等的狀況,並將所蒐集到的資料匯入由市建局自行開發的市區更新資訊系統(URIS)內的「樓宇狀況評估」程式,得出每幢樓宇的評估級別。結果顯示,項目內有 9 幢樓宇、即六成屬「欠缺維修及保養」或「維修及保養欠佳」的類別,反映大廈部分公用地方出現滲水、牆身裂紋,及批盪或石屎剝落等樓宇老化的情況,影響住戶的居住質素。

其後,團隊再將有關資料結合市建局的數據庫,進一步了解項目範圍內的大廈有否接獲驗樓令或維修令,以及是否曾進行樓宇復修工程等。據資料所得,全部15幢樓宇均收到由屋宇署或消防處發出的法定命令,包括強制驗樓令、渠務修葺令、危險建築物命令和消防安全指示等,而且全部尚未遵從,甚至有個別大廈在收到政府相關命令後至今超過10年,仍未跟進。

在宣布啟動馬頭圍道項目當天,市建局亦派員到項目範圍內進行凍結人口調查,掌握住戶及店舖經營者身份、單位使用情況和樓宇狀況等資料。現場可見,部分大廈的公用地方如樓梯和牆身出現多條大大小小的裂紋,甚至有大廈外牆出現大範圍批盪和石屎剝落情況。

URA photo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有大廈的後樓梯出現大範圍批盪和石屎剝落。(紅圈示)

URA photo有大廈的公用地方因日久失修,牆身出現大大小小的裂紋(紅箭咀示)和批盪剝落(紅圈示)。

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的樓宇雖然沒有即時的危險,但對於上述樓宇出現的維修需要,業主必須正視並盡快為樓宇進行維修工程,不容再拖,否則,業主將會負上不遵從政府命令的法律後果。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建築事務監督所發出的法定命令,將會被檢控,包括罰款及有可能被監禁。

重建項目需時   業主有責任做好樓宇

馬頭圍道項目正進行相關的法定規劃程序,包括為期兩個月的公布期,供公眾查閱項目的土地界線圖則和資料,以及就項目向市建局提交書面意見;在公布期結束後,市建局將處理收集到的意見,並連同項目相關資料呈交發展局局長考慮,在獲得授權進行後,市建局才可以展開業權收購的工作。

馬頭圍道項目屬「發展項目」形式推行的重建項目,一般而言,由於不涉及向城規會提出改劃申請,所以由完成整個規劃程序,到市建局向業主提出收購業權建議,需時大約一年多;至於以「發展計劃」形式推行的重建項目,需要修改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土地用途,以及經由城規會處理公眾諮詢等工作,由宣布展開到獲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項目,以及市建局進行收購,一般需要大約2年半的時間。

我相信大家仍記憶猶新,去年本港發生多宗舊樓外牆石屎或批盪剝落的事件,導致有途人受傷和汽車損毀。隨著全球暖化所引起的極端天氣,如持續暴雨和酷熱天氣,均有機會加劇建築物老化的速度。因此,欠缺維修保養的舊樓,外牆結構老化受損而引致石屎從高處墮下的風險,亦相應大增,危害公眾安全。

由於距離市建局展開馬頭圍道項目收購工作仍有一段時間,我希望業主趁這段期間,做好大廈維修工作,不應抱著大廈已納入重建,不做維修就可以「慳錢」、甚至拖延維修工程,這種錯誤的想法。因為業主做好維修,既遵從政府的法定命令,以免因違法要負上刑責,亦減低樓宇因失修而對公眾構成的安全隱憂,對業主來說,是雙重的保障。

「發還修葺費用計劃」支援業主遵辦維修命令

再且,市建局設有「發還修葺費用計劃」,支援在重建範圍內的大廈業主,遵從政府部門發出的法定命令,包括強制驗樓令、渠務修葺令、危險建築物命令等,鼓勵他們繼續為樓宇進行所需的維修工程。在這計劃下,適用的工程範圍包括由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要求進行的樓宇維修或修葺工程,例如維修大廈外牆、更換大廈公用渠管等;計劃亦涵蓋強制驗樓、驗窗計劃、更換大廈的消防裝置、安裝和改善所需的消防設備,以及進行升降機工程等。

以馬頭圍道項目為例,全部15幢樓宇均收到由屋宇署或消防處發出的法定命令或消防安全指示,大廈業主如果已完成與命令相關的維修項目,或正在進行此類工程,可在接受市建局的收購建議後,連同相關的維修工程記錄、工程承辦商或顧問報價單的收據和付款單等證明,向市建局申請「發還修葺費用計劃」的特惠津貼,我們在評估和審批有關的工程開支後,會向合資格的業主發放津貼。

事實上,在過去三年,「發還修葺費用計劃」共收到約160宗申請,約六成個案可獲發特惠津貼,大部分工程涉及維修大廈外牆和更換渠管,支援在重建範圍內的業主遵辦政府發出的法定命令。

完成維修工程將可獲發復修資助款額

除了為業主提供津貼,鼓勵他們在重建項目啟動後,繼續遵辦政府的維修命令外,在重建項目範圍內,有12幢樓宇參加了「樓宇更新大行動2.0」 ,部分大廈亦同時參加其他樓宇復修資助計劃,包括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公用地方維修資助、樓宇排水系統維修資助計劃,以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

馬頭圍道項目啟動後,市建局會向參加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的大廈繼續提供適切的協助,以便工程項目能順利完成並符合所申請資助計劃的要求;此後,市建局會向大廈法團或合資格的業主,發放相關計劃涵蓋的資助款額。

因此,我勸籲業主切勿因樓宇已被納入重建,而終止正在進行中的維修工程,這不單只令居住環境未能得到改善,更甚是有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而未完成的維修工程,亦將不會得到相關復修計劃的資助款額。

在推動樓宇復修工作上,市建局一方面透過提供財政資助和全面技術支援,鼓勵和協助業主履行責任,適時保養及維修樓宇;另一方面,從根源減慢樓宇老化,推動「預防勝於治療」的樓宇復修概念,向業主灌輸預防性樓宇維修保養的知識,並提供措施以支援。

「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反應正面

市建局今年4月推出全新的「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資助大廈法團委聘認可人士編製「樓宇保養手冊」,協助大廈業主進行日常保養及維修;制定以10年為周期的維修保養計劃和工程開支估算,以及為保養計劃擬備合適的供款建議方案。

自計劃推出以來,市建局收到不少大廈業主、法團、屋苑物業管理公司查詢,亦接獲不少邀請,落區向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介紹計劃的詳情。大廈業主及物業管理業界對「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的評價非常正面,認為能協助業主為日後的樓宇維修工程「儲錢」。

市建局至今收到5宗申請,涉及超過4,200多個的住宅單位。這些大廈樓宇涵蓋單幢樓宇和大型屋苑、樓齡由30多年的中年樓,以至接近60年樓齡的老年樓。而已遞交申請的大廈或屋苑,大部分均有參加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現正進行樓宇復修工程或已經完成大維修。我樂見這些業主重視履行樓宇維修保養的責任,更突破「見爛補爛」的思維,願意為保持大廈狀況良好,作預防性的維修保養措施,我希望他們能為其他業主,樹立良好的榜樣。

市建局團隊在過去這段日子,投放額外資源並透過多項措施和計劃,加深業主對樓宇維修的知識和實務支援,推動他們籌組樓宇維修工作。而業主參與「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更反映業主對樓宇需要定期維修保養的意識,不斷提高,主動為下一個10年、20年的樓宇維修周期好準備,我對此感到十分鼓舞。

展望未來,市建局會繼續加強宣傳推廣的工作,希望吸引更多樓宇法團及業主申請,令「預防性維修」的概念更普及化,只有這「風氣」能持續,延長樓宇壽命,市區更新的工作才能持之以恆,持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