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擴大自願樓宇復修試驗計劃
為了改善舊區樓宇不斷老化失修的情況,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五)宣佈擴大自願樓宇復修試驗計劃,鼓勵舊樓小業主合力進行預防性復修工程,改善居住環境。
這項試驗計劃是市建局在樓宇復修範籌的一項新嘗試。樓宇復修是市建局四大業務策略(4R)之一。市建局現已全方位展開四大業務策略,包括重建發展(Redevelopment)、樓宇復修(Rehabilitation)、舊區更新(
Revitalisation )及文物保育(pReservation)。
市建局計劃於未來六個月內,在舊區邀請十至十五座舊住宅大廈的業主法團,添加該項試驗計劃。若試驗成功,估計約有一千二百個單位受惠。
市建局地區發展總監林偉能今日會晤新聞界時表示:「舊區樓宇的老化情況嚴重,單憑重建發展,以及純粹依靠市建局本身的資源和力量,根本無法完全解決問題。」
他說:「舊樓不一定是殘樓。許多『舊而不殘』的樓宇,經過業主適當的復修和持續管理,可以大為延長其使用年期。不過,業主若果忽視樓宇的維修保養,今日的舊樓,必定成為明日的殘樓,以致舊區重建的壓力與日俱增,令到公共資源系統難以承受。
「市建局沒有法定權力強制業主進行樓宇維修,但我們可以從自願復修方面下功夫,配合政府的工作,為業主提供實際援助,鼓勵他們自願將基本維修加強為預防性的樓宇復修。特別是發生非典型肺炎問題之後,很多法團和小業主都很關注改善大廈保養及維修,尤其更新排污喉管。」
根據市建局的樓宇復修計劃,獲邀參與自願樓宇復修試驗計劃的業主,可以得到以下的實際援助:
- 推行工程的專業意見,包括如何進行整項工程、樓宇勘察、招標、監工等,以及
- 獲得維修物料的補助,物料的價值最高可達工程整值的一成,以便能夠順利進行樓宇維修。
參與自願樓宇復修試驗計劃的業主,必須符合以下四項先決條件:
- 大廈已有業主立案法團;
- 大廈的樓齡約為三十年或以上,但舊而不殘;
- 大廈已列入屋宇署的「屋宇維修統籌計劃」或「大規模清拆行動」名單之內或已接獲相關的法定命令;以及
- 大廈的地點位於或靠近市建局的重建目標區。
林偉能 調,自願樓宇復修計劃的目的純粹是協助業主復修其物業,不應該與市建局任何重建項目混為一談。
這個試驗計劃暫時不會接受公開申請,為期約半年,然後再考慮是否進一步擴大。如果有十五座大廈參加,市建局會支出約四百萬元的物資費用。
市建局會與有關政府部門,特別是屋宇署及民政事務總署通力合作,邀請合適的大廈業主參與這項自願樓宇復修計劃。
為了初步測試自願樓宇復修計劃的可行性,市建局今年四月開始在不同
目標區進行了幾個試點計劃。至目前為止,大角嘴中星樓是較為成功的個案。
位於中匯街及角祥街交界的中星樓,已有三十七年樓齡,建有一百九十七個單位,早前屋宇署把它選定為「大規模淸拆行動」的目標大廈之一。透過市建局專業人員的技術援助,以及與政府部門的聯絡協調,復修工程進展順利。復修工程總開支約四百七十萬元,其中有三十萬元是市建局的物資援助,包括外牆油漆、部分渠管及天台防滲水膠料等。
林偉能說:「協助舊樓業主自願樓宇復修的概念,前所未有,成效有待試驗。我們現正積極考慮其他自願樓宇復修方案,有待與政府商討,及如何配合政府未來可能採取加強樓宇管理和維修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