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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知多點

「需求主導」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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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主導」模式的實施,是基於政府在2011年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中,提出市建局應以更多元化的模式,回應業主對重建其樓宇的訴求,包括以「執行者」的角色作回應。在業主「需求主導」的重建模式中,市建局可就大廈業主聯合建議在其地段/大廈開展重建項目的事宜作出回應。在大部分業主下的同意下申請,市建局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開展重建項目,並採用現行的收購、補償及安置政策。

「需求主導」先導計劃在2011年推行,直至2016年進行第五輪申請後暫停接受申請。在已進行的5輪申請中,市建局共收到208份申請,其中有12個申請完全符合申請資格而又被挑選,當中有9個項目成功能開展及落實推行。「需求主導」重建模式給予業主主動提出重建其物業的機會,充分體現了「由下而上」的精神及貫徹市區重建的「以人為本」方針。

目前「需求主導」的模式下,符合申請門檻的申請,它所包括的樓宇數目、地盤界線、所在位置和周邊佈局等,都是由業主主導的,市建局單方面不能作出任何更改。雖然「需求主導」的原意是不用懷疑,但由於這模式在執行的過程中面對不少困難,包括:(一)操作上欠缺彈性;(二)地盤一般只能重建為單幢樓,規劃裨益較低;(三)未能藉重建的機遇重整與重新規劃周邊土地,以善用土地資源。有見及此,市建局在油旺地區研究一併把「需求主導」先導計劃納入檢討,讓這計劃在操作上能有更持續的發展,令市區更新發揮更大的規劃成效和社會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