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新楼宇复修资助计划下周起接受申请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今天(星期五)分别与发展局及保安局为推出「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消防资助计划」)签订合作备忘录;并同时全面接手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在「强制验楼资助计划」下的工作,处理所有「强制验楼资助计划」的新申请,包括房协原先服务的地区。市建局将为业主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楼宇复修支援服务。
「2.0行动」及「消防资助计划」两项计划将同步于下星期一(7月9日)开始接受申请。截止申请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申请结果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公布。市建局今日分别与发展局及保安局签订合作备忘录,落实「2.0行动」及「消防资助计划」的执行框架,以配合行政长官于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分别动用30亿元及20亿元,推出「2.0行动」及「消防资助计划」,协助有需要的业主按「强制验楼计划」进行所需的检验及修葺,以及履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下提升消防安全的要求,解决私人住用或综合用途楼宇的安全隐患及提升旧式综合用途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两项计划的申请条件及详情载于附件。
市建局亦将由同日(7月9日)开始,全面接手房协在「强制验楼资助计划」下的工作,该计划是市建局联同房协于2012年8月推出,以配合「强制验楼计划」的推行,向合资格的业主提供首次验楼费用资助。自2018年7月9日起,市建局将全面负责处理有关计划的所有新申请,包括房协原先服务的地区,进一步扩展市建局「强制验楼资助计划」的服务范围,覆盖全港。
随着上述两项新计划的推出,以及全面处理「强制验楼资助计划」的新申请,市建局亦整合其楼宇复修的支援和服务,为业主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支援。为了便利业主申请各项资助及支援计划,市建局把现时各类计划的申请表格重新整合为一份「楼宇复修综合支援计划」的申请表,以涵盖各项市建局复修资助计划的申请。楼宇业主只须填写一份表格,或直接于网上递交新推出的电子申请表,便可一次过申请市建局多项楼宇复修资助计划,令申请程序更省时、便捷。为鼓励业主先筹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以筹组楼宇维修工程,市建局亦同时简化了筹组业主立案法团资助的申请,若于申请楼宇复修综合支援计划前的十二个月内成功成立法团,便可获得该项资助。
市建局主席苏庆和在签订合作备忘录后表示:「两项新楼宇复修资助计划将为有需要的大厦业主,提供进一步的财政及技术支援,促进履行强制验楼法定通知及消防安全指示的推行,改善高龄楼宇的状况及提升其消防安全标准,同时亦可推动业主履行妥善维修和保养楼宇的责任,长远有助改善本港的楼宇状况。为确保50亿元的资助全数用以支援业主筹组楼宇复修,市建局会承担在推行两项新计划下所有相关的人手、委聘独立顾问服务及行政费用,让政府的拨款能悉数用以协助有需要的业主。」
出席签署仪式的发展局局长黄伟纶表示:「『楼宇更新大行动2.0』会集中协助较有需要的旧楼自住业主进行『强制验楼计划』下订明的检验及修葺工程,期望透过促进适当的维修保养,保障楼宇安全,延长楼宇的可使用年期,减慢市区老化的速度,并有效改善居住环境。」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亦在签署仪式后表示:「提升建筑物消防安全是保障市民生命财产的重要一环。我们期望透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资助旧式商住楼宇业主尽快展开工程,及早履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要求,以保障旧楼住客和访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继今年初市建局为「2.0行动」和「消防资助计划」的目标楼宇业主举行的10场地区简介会后,市建局将再次联同屋宇署、消防处及民政事务总署于7月至8月期间,举办新一轮共11场简介会,市建局已发信邀请目标大厦业主出席,向他们详细讲解两项新计划的内容、申请办法及须知事项。
上述两项新计划将由7月9 日起接受申请,申请表格和申请须知可经市建局「楼宇复修资讯通」网页(http://www.buildingrehab.org.hk/eapplication) 下载,或于下列市建局办事处索取:
- 市建局总办事处: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
- 市建局楼宇复修部办事处:九龙长沙湾道833号长沙湾广场第2期10楼1001室;
- 「市建一站通」:九龙大角咀福全街6号一楼;及
- 市建局位于观塘、深水埗及九龙城的地区办事处。
稍后时间,市民亦可于各区民政咨询中心索取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申请表格填妥后,可透过邮寄或亲身交回市建局,或直接经由市建局网页填写并递交电子申请表格。
有关两项新计划的详情,可致电热线3188 1188查询。
「楼宇更新大行动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的申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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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更新大行动2.0 |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 |
申请期 |
2018年7月9日至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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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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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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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及资助水平 |
受惠对象:
楼宇公用部份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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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私人拥有的伸出物津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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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括(a)仍未委聘检验人员或承建商以遵办「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或(b)有关工程于2017年10月11日《施政报告》宣布2.0行动当日,被视为进行中,即于2017年10月11日,屋宇署未发函确认有关工程符合「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
[2] 个别合资格业主只可在其楼宇获批准或被拣选就公用部份参加2.0行动的情况下,方能就其私人拥有的伸出物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申请津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