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2012年11月9日
市建局旺角新填地街/山东街项目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
发展局局长授权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着手进行位于旺角区的 新填地街/山东街项目。
这个发展项目是按《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4(5项)条的规定,由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今日(星期五)出版的政府宪报刊载了这项决定。
新填地街/山东街项目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6条的规定,以发展项目形式进行。项目的开展实施日期是2012年2月10日,市建局在当日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3条,在政府宪报公布这个项目,亦随即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项目公布期,咨询公众意见。及后,市建局评议了公布期间收到的书面反对意见。
市建局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4(3)条的规定,于2012年7月9日将新填地街/山东街项目呈交发展局局长考虑。
项目地盘位于旺角新填地街和山东街的交界,地盘面积约1,640平方米。地盘内有20个街号的楼宇,均建于1959年及1963年,楼宇普遍残旧失修。楼高6至8层的大厦没有升降机,天台有僭建物。
市建局初步建议在项目内,提供约190个实用面积由35平方米至65平方米的单位,包括一些预留作「楼换楼」选择之用的低层单位。未来的项目设计亦包括一个低层平台,主要用作容纳零售街铺。整项工程预计可在2019/2020年完成。
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28条的规定,对发展项目提出反对的人如因发展局局长的决定而感到不满,可于2012年12月10日或之前,向上诉委员团秘书提交上诉通知书(副本须送交发展局局长)提出上诉。
新填地街/山东街项目的土地界线图则及一般数据存放于下列地点,方便市民查阅:
- 市建局总办事处: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
- 市建局大角咀地区办事处:九龙大角咀福全街6号1楼;及
- 油尖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地下 。
市民亦可致电市建局热线(2588-2333)或浏览市建局网页(www.ura.org.hk),了解有关资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