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2008年7月18日
马头角两发展项目获得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
发展局局长已经按照市区重建局条例(市建局条例)第24(5)条的规定,授权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着手进行马头角的浙江街╱下乡道及北帝街/木厂街两个发展项目。今日(星期五)出版的政府宪报刊载了这项决定。
上述两个发展项目开始实施的日期是2008年2月29日,当日亦是市建局根据市建局条例第23(1)条,首次在政 府宪报公布该两个项目;市建局并随即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项目公布期,以谘询公众意见。期间,市建局并没有收到任何反对发展项目的意见。市建局於是在 2008年6月5日,按照上述条例第24(3)条的规定,将该发展项目呈交发展局局长考虑。
其中一个地盘位於毗连北帝街及木厂街的街角, 总地盘面积约776平方米, 另一地盘则位於毗连九龙城道、浙江街及下乡道的街角, 地盘面积则为928平方米, 现时各有五幢建於50年代的楼宇,普遍相当残旧。其中大部分楼宇都没有电梯,只靠一道楼梯出入,加上僭建情况严重,楼宇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都令人关注。
市建局初步建议在两个项目内,提供合共约210个住宅单位和27,600平方尺(2,560平方米)商业用楼面,预计2014/2015年完成。
这两个项目是市建局首批在马头角区开展的项目。市建局会在数个月内,向业主提出建议,收购121个受影响的业权,并在收购完成後向合资格的租户提出现金补偿或安置。
市民可於上环皇后大道中181 号低座10 楼的市建局总办事处、市建局位於观塘协和街71 号地下和大角咀必发道68 号地下的办事处,以及九龙城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查阅有关计划的土地界线图则及一般资料。市建局亦欢迎市民致电2588 2333或在市建局网站www.ura.org.hk,查阅有关资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