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权责范围
- 批署新委任、再度委任及辞退法定核数师,以供董事会批准;
- 批准法定核数师的薪酬;
- 审核及与法定核数师商讨审计的范畴,以及在审计中出现的任何重大事宜;
- 审核及批署重大会计政策,以供董事会批准;
- 审核及批署市建局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法定核数师的报告书,以供董事会批准;
- 批准以合约形式聘用提供内部审计服务之服务供应商;
- 在董事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批准聘用法定核数师提供非审计谘询服务;
- 在董事会授予的权力范围以外之情况下,审核及批署聘用提供非审计谘询服务的法定核数师,以供董事会批准;
- 审核内部审计政策及工作纲领;
- 审阅及考虑内部审计报告,以及管理层对报告建议的回应,并在有需要时将该等报告及/或回应呈交市建局董事会;
- 审阅及考虑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系统、内部监控系统、风险管理程序,以及在遵行适用法例、规例及内部政策方面是否有效而制备的报告;
- 进行或委派及督导有关人士进行市建局董事会指派的任何特别项目。
主席 | 蔡淑莲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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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
增选委员 | 蔡懿德女士, M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