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強化政策協助居民和商戶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日(星期一)宣布一籃子新措施強化現行的政策,令受到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和商戶受惠。
市
建局主席張震遠今日向新聞界介紹這些新措施的詳情。他表示,這些措施是在現行政策基礎下,盡量回應居民和社區的訴求和關注。市建局推出這些措施有三大目
的: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量協助居民維持社區網絡;幫助營運了一段長時間的商戶在當區重新營業;以及保存具有當區特色的零售行業。
這些強化措施包括:
(一)為自住業主提供住宅單位認購意向安排;
(二)在開展的項目劃出特定樓面,專門作社會企業之用;
(三)為商舖營運者提供額外營商特惠津貼;和
(四)專為洗衣街項目而設的地區特色「體育用品店」安排。
第
一項強化措施是住宅單位認購意向安排。此措施專為重建項目的住宅物業自住業主而設,方便他們在完成重建後,以當時市價購買單位,返回原來地點自住,以維持
他們在當地的社區網絡和生活模式。無論是否參與這項安排,他們在現行「七年樓」的自置居所津貼補償政策下,所獲得的現金補償額,並不會受到影響。
由即時開始,認購意向安排會以試驗計劃形式在卑利街/嘉咸街和餘樂里/正街這兩個項目推行。市建局會向有關業主發出邀請信,請他們表達認購這些單位的意向。
根
據這項安排,市建局將會在重建項目完成後,以當時市價向參與認購意向安排的自住業主出售住宅單位。業主只需在市建局發出收購建議後六十日的考慮期內,完全
接納收購建議,便可以參與這項安排。視乎預留單位和參與安排的業主人數,自住業主向市建局登記意向後,將可以在發展項目首次公開預售之前,優先在預留的單
位之中選購。為確保公平對待所有已登記的業主,揀樓次序將會以抽籤形式決定。
至於空置或出租住宅單位的業主,由於他們現時並非在重建項目範圍內居住,毋須擔心可否在重建後返回原居地,因此認購意向安排對他們並不適用。
張
震遠説,市建局一直以來採取多種措施,協助自用業主在重建區內找尋重置單位。這些措施包括提高物業收購價的訂金、提供市場放售單位的資料、延長單位交吉
期、免費臨時儲存家具,以及協助有需要的住戶搬遷和購買重置居所等。市建局更委託社工隊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各種專業援助。
他說:「以往經驗證明大部分的自用業主都可以在重建區附近成功找到他們屬意的重置單位。認購意向安排會為他們提供多一項選擇,以方便他們回遷到以往居住的地點。」
第二項新措施是為社會企業提供用地。此項措施與認購物業意向安排,相輔相承,目的是協助受重建影響的居民和加強他 們的社區網絡。市建局會考慮在所有較具規模而可以提供合適樓面的項目中,預留若干地方予非政府團體競投,用作營運社會企業,讓重建範圍內的居民及商戶可以 積極參與其中。
他說:「政策的細節仍在敲定中,我們希望可以先行在利東街及卑利街/嘉咸街項目中試行。在檢討計劃經驗之後,我們或會考慮推展此項措施至其他可行項目中。」
第三項措施是額外的營商特惠津貼,目的是為在非住宅物業內營商的自用業主和租戶,在現有的特惠津貼之外,再提供一 筆額外營商特惠津貼。根據現行的補償準則,自用商舖業主除了可以獲得本身物業的市價之外,另外可以獲得一筆相等於物業市價的35%或4倍應課差餉租值的特 惠津貼,以較高者為準。至於商舖租戶,他們可得的特惠津貼為3倍的應課差餉租值。
營商特惠津貼的特點是提供較多的額外津貼,給予在重建區內經營多年的商戶。因此,特惠津貼的數額會因應有關商戶的 營運年期按比例增加,該項特惠津貼的計算方法,是以店舖的經營年期為準,每一年可得百分之十的應課差餉租值,以30年為上限,即營運年期達30年或以上的 商戶,他們可得的津貼金額最高為差餉租值的三倍,上限為50萬元。為確保營運年期較短的商戶或差餉租值不高的小商戶亦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協助,政策訂明最少 津貼額為7萬元。
要符合申請營商特惠津貼的資格,有關商戶必須在收到市建局的補償建議的有效期內,接納該建議(即自用商舖業主需在60天內,租賃商戶在28天之內,接受有關建議)。
此項新措施適用於新開展的項目,包括卑利街/嘉咸街和餘樂里/正街兩個項目,以及將來市建局開展及尚未進行物業收購的項目。
第四項新措施是有關保存有地區特色的專門零售行業,是特别為行將開展的旺角洗衣街項目中的體育用品行業而制定。
張主席說:「市建局同意立法會議員、社區人士及受影響商戶的看法,認為當區受影響的體育用品零售行業應該予以保存,並在情況許可下,強化此項地區特色。」
因此,市建局會專門為洗衣街項目提供一項地區特色「體育用品店」安排,以配合該重建項目的「運動用品城」的設計概念,進一步強化運動商品行業,提升地區特色。
透過這項安排,在項目內19間經營體育用品的店舖業主和商戶,將可優先在重建完成後,以當時市值租金租用地下和樓上的零售舖位,租期最長三年,用作銷售體育用品。有關安排的細節現正制定中,並會在本財政年度內項目開展時公布。
張先生補充說:「如果有關安排受到體育用品店舖經營者歡迎,我們會考慮採取相同安排,在社會人士認為真正具有地區特色、而成行成市的專門零售行業的項目中實施。」
張主席說:「一直以來,市建局都在小心聆聽受到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和商戶的意見和聲音,當中許多意見都是合理及值得支持的,有部分我們亦已在個別案例中落實。」
「我們這次公布的措施,是希望在實際環境及資源許可下,盡量回應不斷轉變的社會需求和期望,盡力做到最好。」
他說:「市區更新是一項不斷向前演進的社會任務,期間,社會各界人士對市區更新都會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矛盾和衝 突的意見。新近的事例包括洗衣街項目中贊成重建和倡議復修的兩個不同意見,以及嘉咸街項目中,如何保留和強化市集攤檔。我們必須繼續廣泛聽取民意,並致力 平衡各方利益。」
最後,張震遠強調這些強化措施是以2001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的政府收地補償政策為基礎。過去六年,這項在2001年通過的政策在多個重建項目中已經證明行之有效,是市建局的基本政策,但市建局會繼續吸取經驗,與時並進,不斷優化重建的政策和程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