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收逾1,600宗申請 較次輪增逾7成
行政長官在最新發表的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有關提升市區重建步伐和成效,以及加強樓宇安全的新措施,市建局十分支持,並會全面配合。面對市區及樓宇老化日益嚴峻,單靠重建絕不可能解決問題,需做好樓宇維修保養、延長樓宇壽命,以給予時間,集中資源處理老舊殘破樓宇的重建,同時為市區更新累積資源,令市區更新達致可持續發展。
在這方面,市建局於2020年完成「樓宇復修新策略研究」,針對舊樓業主在籌組樓宇復修工程時普遍面對「三缺」困難,包括缺乏籌組樓宇維修工程的專業知識、缺乏維修財政儲備和組織能力,提出多項加強推廣樓宇復修的建議措施。為了落實有關建議,市建局在過去兩年投放大量資源,包括設立全港首個樓宇復修資源中心和強化「樓宇復修平台」內容,為市民提供樓宇復修的資訊和籌組維修工程的支援;同時,我們亦在7個舊區透過與地區組織合作,深化推廣及支援服務,探訪接近3,000幢舊樓以及舉辦超過100場樓宇復修簡介會。
這兩年多的努力,加深了業主對樓宇維修保養的意識,亦發揮了「促進」和「起動」的作用。團隊和地區組織合作,至今促成超過300幢樓宇參加樓宇復修資助計劃。此外,團隊與地區組織亦轉介約70幢有意成立法團的「三無大廈」予民政事務處跟進,其中68幢已經成功組織法團,提升大廈管理水平。
至於在今年4月推出的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已於9月30日截止申請。經點算後,在6個月的申請期內合共收到1,614宗申請,業主參與計劃的反應理想。相較在2020年7月至10月接受申請的第二輪「2.0行動」,今輪申請宗數增加約75%,可見第三輪申請放寬了申請資格和延長申請期,能讓業主有更充裕時間討論及議決參與資助計劃;有關數字亦反映我們近年深化推廣樓宇復修的工作取得成果。
市建局與政府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組成的督導委員會,正加緊處理申請個案的審批工作,最快在明年第二季按優先次序,向合資格樓宇發出原則性批准通知書,以及委派專屬的個案主任,協助業主展開維修工程。
此外,因應《施政報告》提出檢視「2.0行動」各階段的工作流程,市建局將研究訂立更細緻的進度表,供已申請「2.0行動」的樓宇遵從,並會密切跟進及督導有關樓宇在委聘檢驗人員及工程承建商的進度;同時,精簡業主聘請工程顧問的流程,加快相關招標工作和施工的進度。
年青樓宇主動參與「2.0行動」
「2.0行動」的第三輪申請在今年4月推出,為有需要而符合資格的舊樓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協助他們按「強制驗樓計劃」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改善居住環境和樓宇的安全水平。
政府亦放寬這一輪計劃的申請資格。樓齡介乎30至39年的合資格樓宇[1],若已接到強制驗樓通知書(驗樓通知書)但於指定日期前仍未遵辦,便可以申請。而為鼓勵業主自願為樓宇進行檢驗及維修,樓齡達40年或以上的合資格樓宇,無論有否接獲驗樓通知書,亦可申請「2.0行動」的資助。
在第三輪「2.0行動」申請期內,市建局共收到1,614宗申請,涉及超過1,700幢樓宇。團隊整理了參與計劃樓宇的樓齡、管理水平、地區等資料作初步分析,結果顯示,這次申請以50年或以上樓齡的樓宇為主,佔申請總數約5成,另外約3成為樓齡介乎40至49年的樓宇,餘下為30至39歲的樓宇。相較第二輪「2.0行動」的參與樓宇,第三輪的申請宗數反映申請資格在放寬後,推動了較年青樓宇的業主為大廈維修保養,達致防患於未然的效果。
團隊亦留意到,目前全港有近100幢樓齡介乎30至39年的樓宇已接獲屋宇署的驗樓通知書,並合符資格參加第三輪「2.0行動」的資助計劃。在這批樓宇中,約一半在這輪「2.0行動」中已提交申請,涵蓋樓宇的規模由數十伙的單幢樓宇以及數千伙的大型屋苑,可見年青樓宇的業主和法團,具有良好的樓宇維修保養的意識,當收到強制驗樓通知書後,一般會主動跟進。
調撥額外資源加強與地區組織協作
因應部份地區的樓宇老化問題較為嚴峻,區內亦存在較多「三無大廈」,年老業主一般缺乏組織能力,未能主動參與樓宇資助計劃,市建局自2005年開始,在全港多區與不同地區組織合作提供樓宇復修支援服務,協助有需要的業主申請樓宇復修資助計劃。
因應「樓宇復修新策略研究」結果,市建局從2021年10月起,更增撥資源,深化與地區組織的協作,選定7個服務區,包括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中西區、灣仔、東區和荃灣,定期舉辦與樓宇復修相關的業主簡介會,加深業主們對樓宇維修保養的意識,以至大廈管理的重要性;我們亦在區內設置街站,方便業主和居民查詢各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程序、資助範圍和金額等資訊。
地區組織亦會根據市建局提供的「目標大廈」名單,主動接觸和探訪名單上樓宇狀況欠佳、有復修需要或已接到政府驗樓通知書但仍未遵辦的大廈,為有意申請資助計劃的大廈業主或法團提供文書服務,包括在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時協助主持會議、撰寫會議記錄,以至協助他們填寫申請表格等,減省業主和法團在處理文書方面的時間和工作量,加快申請資助計劃的流程。
上述夥拍地區組織為業主和法團提供支援服務的所需開支,全數由市建局從營運資金中撥出,讓政府為推行各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所投放的資助金額,全數用於業主身上。我很高興知道,在這次第三輪申請中,便有超過8成的申請樓宇來自上述7個市建局服務區,反映我們與地區伙伴的支援工作,對推動業主籌組樓宇復修發揮積極作用。
地區組織與業主建立互信 擔任溝通橋樑
其中一個與市建局合作在深水埗推廣樓宇復修的九龍社團聯會深水埗地區委員會與團隊分享,指深水埗不少舊樓已接獲政府的修葺令和強制驗樓通知書等,但大多為長者業主,他們對樓宇復修資助計劃認識不深,亦對於要「夾錢」維修較為抗拒,加上區內有不少劏房,要推動樓宇維修十分困難。
不過,在過去兩年,市建局大力宣傳和推廣樓宇復修,與地區組織合辦多場涵蓋樓宇檢驗、維修公用地方、優化消防系統、排水系統,以及大廈管理等不同主題的簡介會,吸引不少業主出席,部份業主更不只一次出席簡介會,希望能更全面增進對大廈管理的知識。
剛代表深水埗鴨寮街一幢樓齡接近60年的單幢舊樓,提交了第三輪「2.0行動」申請的大廈法團主席劉先生表示,大廈落成至今,業主一直缺乏動力和誘因成立法團。直至2021年,大廈因未有遵從消防命令被檢控,業主需上庭出席聆訊,更被裁定罪成而要繳交罰款,改變了業主的被動心態,下定決心成立法團籌組維修保養工程。在籌組法團的過程中,他參與了多場由市建局與地區組織合辦的簡介會,掌握到大廈管理和參加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的要點,並將有關資訊與大廈其他業主分享,最終,一眾業主達成共識,落實參加這一輪「2.0行動」,為樓宇復修工作踏出重要的第一步。
深水埗鴨寮街一幢大廈(左圖)的法團主席劉先生,日前與協助樓宇申請第三輪「2.0行動」的九龍社團聯會深水埗地區委員會成員兼區議員劉佩玉,一同視察大廈的失修情況。大廈內、外均有不同程度破損,包括天花石屎剝落、鋼筋外露(右圖紅圈示)等。
對於市建局團隊與地區組織的推動,促成舊樓業主主動參加簡介會及籌組大廈維修工程,我感到十分鼓舞,這亦說明,由地區組織擔當聯絡居民的橋樑、市建局提供專業和技術支援的跨界別協作模式,能發揮更大效應,令推動樓宇復修的工作事半功倍。
政府和市建局在2018年合作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2.0,隨後在2020年推出第二輪申請,這兩輪計劃惠及1,200幢樓宇;連同第三輪的申請,預計將可協助合共約2,900幢樓宇,改善樓宇的狀況,提升樓宇安全。然而,這數量只佔全港約有6,500幢合符申請「2.0行動」資助資格樓宇的45%,即仍有超過一半(約3,600幢)樓宇,未有參加資助計劃。
為此,市建局將在明年檢視與地區組織協作模式的執行經驗,研究將服務範圍擴展至樓宇狀況開始欠佳的地區,包括元朗、葵青和大埔這些在1980年代初發展的新市鎮,期望提高這些地區的業主及法團參與「2.0行動」,協助更多業主早日檢驗和維修樓宇,紓緩樓宇老化問題及重建壓力。
回應《施政報告》建議 精簡籌組樓宇復修工作流程
在今年7 月,政府已宣布一系列加強執法和支援樓宇業主或法團提升樓宇安全的措施,而屋宇署、民政事務總署和市建局三方亦成立常設溝通機制,加強支援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協助他們加快委聘檢驗人員及工程承建商的工作。
據我們觀察和在處理資助個案的實際經驗,部份已參與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的業主,對籌組工程的執行細節和工作計劃,未必有透徹的理解,團隊往往需要花較長時間向業主及法團作詳盡的解說,才能取得進展;而業主在委聘工程顧問、招標安排的過程中,往往亦因為持不同意見,雖然經過長時間的討論,但仍未能達成共識,令維修工程遲遲也未能展開。此外,法團一般會先向業主籌集維修工程所需的資金,待完成集資至某既定款項後才有信心與工程承辦商簽署維修工程合約;然而,部份業主不願支付款項,令籌集資金的過程漫長,變相延誤開展相關工程。
因應《施政報告》提出檢視「2.0行動」各階段工作的流程,市建局團隊將全面配合,並已著手研究相關精簡流程的措施。
針對業主對籌組工程的執行細節和工作計劃不熟悉的問題,團隊將在稍後發出第三輪「2.0行動」的原則性批准通知書時,為參與計劃的業主和法團,訂立更仔細的進度時間表,清晰訂明每個階段的工作和期限,供業主、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遵從。至於針對業主因議而不決,導致遲遲未能招聘工程顧問的個案,市建局將在招標文件內直接向業主建議工程管理事項,如所需進行的工程範圍、開會次數等,省卻業主討論相關事項的時間,促進業主就維修工程取得共識。我們更會研究先由市建局篩選合格的工程顧問給法團招標的可行性,期望能縮短業主們在挑選工程顧問涉及技術性討論的時間。
我希望指出,維持樓宇狀況良好是業主的責任,若然在市建局加大行政手段、加強資助和技術支援之後,仍然有業主拒絕遵從法例訂明的樓宇檢驗和維修要求,政府便應對違規的業主加強執法,從規管層面保障樓宇安全。
在這方面,市建局十分支持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明年修訂《建築物條例》,針對逾期未遵辦驗樓及驗窗通知、修葺令和勘測令,以及僭建行為和其他違規建築工程,簡化檢控程序、降低檢控門檻及加強罰則,以提升阻嚇作用。
我冀盼廣大業主,能及早善用政府、市建局和不同地區組織的服務和資源,主動為樓宇外、內定期做好維修保養,維持安全、宜居的居住環境,不要待發生意外引致人命傷亡,甚至要面對刑責,才後悔沒有做好樓宇復修。
[1]合資格樓宇必須屬於私人住宅或商住兩用,其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申請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