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荣光街/崇安街重建项目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九龙城荣光街/崇安街发展项目(本项目),并在今天(星期五)出版的政府宪报刊载了这项决定。
本项目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规定,以发展项目形式进行,于2018年6月22日开展,并随即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项目公布期,咨询公众意见。期间,市建局收到意见书及反对意见。市建局及后评议了反对意见,并于2018年11月20日将该项目呈交发展局局长考虑。发展局局长经考虑市建局呈交的项目、任何没有撤回的反对书及意见、市建局对该等反对书所作的评议,以及市建局对因实施该发展项目而可能会带来的影响作出的评估,才作决定。
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对该项目提出反对的人如因发展局局长授权市建局进行项目的决定而有异议,可于2019年4月1日或之前,向上诉委员团秘书提交上诉通知书(副本须送交发展局局长)提出上诉,有关提交上诉通知书的资料可于「上诉委员团(市区重建局条例)」的网页(http://www.devb.gov.hk/uraoabp/tc/general_info/index.html)下载和索取。市建局只会在上诉期届满时没有收到任何上诉,或如有上诉,所有上诉已被驳回的情况下,才向住宅及非住宅业权的业主发出收购建议。在完成物业收购手续后,市建局才会向合资格的住宅租客提供特惠金或安置安排。
本项目地盘总面积约3,020平方米,项目的规划意向旨在贯彻市建局以小区发展模式进行的市区更新工作,与区内早前开展的五个重建项目产生协同效应,令整个小区的重整及规划更完整及一体化,以优化地区的交通网络和步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小区发展」模式所带来的社区裨益。视乎项目的细部设计,市建局初步建议在项目内提供约21,430平方米的住宅楼面面积及约4,280平方米的商业楼面面积。
本项目的土地界线图则及一般资料存放于下列地点,方便市民查阅:
- 市建局总办事处: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
- 市区重建局九龙城地区办事处:九龙红磡崇安街17号阳光广场1楼K及L室;及
- 九龙城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九龙红磡庇利街42号九龙城政府合署低层地下。
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市建局网页(www.ura.org.hk)。市民亦可致电市建局热线(2588 2333),了解有关资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