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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向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内违例构筑物用户提出特别搬迁方案具体建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因应处于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第五发展区内私人土地上的违例构筑物(违例构筑物)的特殊情况,今天(星期五)向观塘区议会属下的发展及重建专责小组讲解为违例构筑物用户制定的特别搬迁方案,并随后以挂号邮递方式,发出特别搬迁方案具体建议的相关文件至违例构筑物用户的登记地址。

市建局一直沿用既定的物业收购及安置政策,以厘定注册业权物业的收购价,并以有关物业的市值作为基础,再加适用的津贴。然而,位于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内第五发展区私人土地上的违例构筑物,均没有注册业权;这些违例构筑物有可能违反建筑物条例;而由于该通道于地契上列明应作为公众通道,有关构筑物因而亦违反了地契用途。基于上述情况,市建局不能以既定的物业收购及安置政策,处理这些违例构筑物。

市建局早于今年3月及4月,透过问卷访问收集了这些违例构筑物用户对搬迁的期望及意见,其后亦进行用户甄别登记及为违例构筑物量度面积,以收集这些违例构筑物的占用情况及用户身分的具体资料,以便制定一套特别的搬迁方案,适用于这特殊情况。

考虑到这些违例构筑物已在该处占用多年;同时,因应发展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对第五发展区违例构筑物持有人及用户所造成的影响,市建局遂采取「以人为本」方针,制定一套一次性的特别搬迁方案,处理违例构筑物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构筑物用户搬迁。有关这特别搬迁方案的框架,已于2018年7月24日获市建局董事会通过。

这套一次性、只适用于处理这些违例构筑物的特别方案的框架,涵盖以下主要原则:

  1. 减低用户因迁出而蒙受的经济影响;
  2. 按照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用途、构筑物用户的身分、经营年期等,计算适用的津贴金额
  3. 提供迁置安排供合资格的用户选择

在该三项主要原则下,董事会辖下的专责委员会于2018年8月20日制定了特别搬迁方案中的具体建议,落实相关的各项津贴及迁置安排,包括:

  1. 提供合适的「基本现金津贴」予构筑物的经营者、自用经营者及持有人,津贴金额设有上限;
  2. 提供「经营年期津贴」予构筑物的经营者及自用经营者,津贴金额跟经营者的经营年期成正比,并设上限;
  3. 提供「迁置津贴」及「迁置安排」予合资格的经营者及自用经营者;选择「迁置安排」的用户,日后可以优惠租金,租用将来第二及第三发展区新建商场内的预留店铺继续经营,为期三年;优惠租金将以当时政府评估之应课差饷租值的一半为基准;如未有评估之应课差饷租值,则以市值租金的一半为基准;
  4. 提供特惠津贴或安置安排予住用构筑物的合资格住客及自住者选择。有关住客若符合公屋资格,并以有关构筑物作为唯一居所,将可获安置于公屋单位或市建局的安置大厦;
  5. 提供额外现金津贴,予于期限前接受搬迁建议、签妥协议书,并于期限前交出构筑物予市建局的用户。

这套特别搬迁方案适用于所有在第五发展区内私人土地上同时没有持有合法小贩牌照的经营者的违例构筑物。项目范围内部分违例构筑物由持有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小贩牌照的持牌人士经营,市建局将另与食环署商讨,制订有关适用于持有小贩牌照的构筑物用户的处理方案。至于在政府土地上的违例构筑物,将按政府现行的既定政策处理。

市建局职员于董事会通过特别方案框架的当日(即2018年7月24日)在第五发展区进行「更新用户调查」,以最终确认违例构筑物的占用情况及用户的身分资料,作为决定特别搬迁方案所适用的用户。违例构筑物的占用情况和用户身分于该日之后若有任何变动,将不会列入此特别搬迁方案内考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