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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郑泳舜:改变维修模式 推动「预防胜於治疗」新思维(刊登於《明报》)

市建局上月宣布,将於今年4月1日起终止辖下三个楼宇维修相关的资助计划,并推出全新的「预防性维修资助计划」,希望能够善用资源,以前瞻性的模式协助业主处理楼宇维修保养,并培养「自主维修」的思维,从根源著手纾缓楼宇老化。

笔者回应传媒查询,表达了支持局方优化及整合不同资助计划的立场。随著政府推出「楼宇维修大行动2.0」及其他楼宇复修津贴及资助计划,部分市建局於早年推出的资助计划,已因范围及服务对象重叠令申请宗数大幅减少,个别更跌至单位数。笔者认同实在有必要重新检视计划,并整合资源提升推动楼宇复修的效益。

去年发生多宗大厦外墙石屎或批荡剥落事件已响起警号,令旧楼业主意识到楼宇失修的后果。笔者认为市建局推出「预防性维修」资助计划,是个极佳时机,向广大业主推广「预防胜於治疗」的维修文化,改变「见烂补烂」的维修模式。

停留「见烂补烂」模式造成「维修疲劳」

本港楼宇老化问题已迫在眉睫。数据显示,楼龄达30年或以上属住宅或综合用途的「中年楼」约有26,500幢,其中约7,500幢已提早老化,处於失修状态。据市建局分析和估算,如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到了2030年,失修楼宇数目将增至超过10,000幢。而在过去20年,市建局及私人发展商合共重建了约4,500幢失修楼宇,远追不上旧楼老化的速度;亦反映单靠重建处理旧区楼宇老化并不可行,必须与楼宇复修双轨并行,才是治本之道。

笔者於九龙西工作多年,从接触旧楼业主的经验,了解到他们并不抗拒为楼宇进行维修保养,但碍於缺乏相关知识,更未有为大维修建立储备,只能以「见烂补烂」的被动思维,采取「矫正性维修」来处理问题。然而,「见一处烂补一处」的做法,并非治本之策。以大厦外墙纸皮石剥落为例,业主如果以为只针对剥落的部分安排工程做局部修补,但忽略全面检查外墙整体的老化程度及潜在剥落风险的话,当其他部分的纸皮石剥落,便要再经历为维修工程召集业主议决、筹备招标、委聘承办商、监督工程、筹集资金等工作,令不停重覆处理维修问题的业主出现「维修疲劳」,甚至产生抗拒心理。  

建立「预防性维修」思维    提升物业保养效益

故此,旧楼业主在进行「矫正性维修」之上,需建立「预防性维修」的意识,为楼宇的维修保养制订前瞻性的计划,预早规划恒常修保养的项目,既可减省重覆的工序,亦能达致「预防胜於治疗」之效,让楼宇保持在最佳状态。

预防性维修保养是在楼宇构件、设施或系统出现毛病前,定期为大厦进行全面巡查勘测,适时进行所需维修,作为保养的一项策略。不论新或旧楼,业主都应制定涵盖楼宇各项公用设施的保养手册,并透过周期性的维护,防止故障及失修的情况发生。 

对楼宇本身的状况而言,「预防性维修」可让楼宇的构件、设施或系统保持良好状态,减少因发生故障对住户造成不便或对公众构成危险;楼宇保养得宜既能减轻业主需要一次性缴付大维修费用的负担,更能为物业保值。

预防性维修的另一主要元素,是在制订定期维修保养计划之后,就计划涉及的开支拟订财务安排及业主供款方案。一来可以透过财政安排,落实周全的维修保养计划;而当楼宇有需要进行较大型的复修工程时,业主亦毋需为维修开支张罗,减轻财政上的压力 。

本港不少大型屋苑早已实行类似的预防性维修计划,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为屋苑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楼宇结构、升降机、水泵、喉管和电缆电线等,在出现故障前已作更换;同时,亦设立「特别基金」以筹备资源应付保养及维修的开支。这些屋苑大多已年过半百,但保养得宜,楼宇内、外的状况,比楼龄较小但缺乏保养的旧楼还要好。

为推动业主实践「预防性维修」,市建局推出全新的「预防性维修」资助计划,资助大厦法团聘请认可人士,参照市建局编制的楼宇保养手册范本,为大厦公用地方的设施制订一套适用的保养手册。手册详细列出大厦构件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周期和方法,协助大厦制定未来十年的维修保养计划,涵盖所需的检查及维修工程项目、相关工程费用估算,并拟备供款建议方案。

为鼓励业主落实维修保养计划,继而为所需的工程开支建立财政储备,市建局更会为参与计划的楼宇所成立的「特别基金」在供款满三年后,额外提供一笔「利息」,推动业主持续为楼宇维修保养累积财政资源。

新资助计划以已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先行,笔者认为是个合适的起点。这些大厦的法团在筹组业主会议、讨论和议决维修事项及楼宇的日常管理等,已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建立相关的机制,相信可以较易理解新资助计划的内容和实践。新资助计划不单令参与的楼宇或屋苑受惠,更可为推广「预防性维修」累积成功案例,有助推动更多楼宇建立「自主维修」的意识。

授人以渔   推动「自主维修」文化

笔者认为,给予业主财政上的资助以推动楼宇复修及预防性维修,只能作起动作用,而非永无止境的支援。过去多年,政府拨予多项维修资助计划的款额已高达190亿元,受惠的楼宇预计约7,700幢。若然全港26,000多幢楼龄30年以上的楼宇,都没有为楼宇维修作储备而需政府资助;又若再加上已领取政府资助的楼宇,在完成首次大维修后并无为楼宇未来的维修保养作准备的话,可想而知,这将会是一个「无底深潭」、是公共财政的沉重包袱,亦衍生以公共资源津贴私人财产的社会问题。  

因此,除了「授人以鱼」向业主提供财政支援外,更重要是「授人以渔」,加强业主对楼宇维修的认识、提升筹组工程的能力及建立财政储备,主动履行维修责任。

笔者乐见市建局一直为业主提供各方面的支援,包括推出「楼宇复修平台」,为业主提供楼宇维修的实务指南及参考文件、开设「楼宇复修资源中心」,提供一站式楼宇复修相关的资讯及支援、展开「小区复修」先导计划,尤其在推动楼宇复修的前提下,协助「三无」大厦成立法团及逐步提升楼宇管理、以及在其自行发展的项目推动「预防性维修」措施等,从多方面促进楼宇复修。

然而,《市区重建局条例》并没有赋予市建局执法的权力。笔者作为立法会议员,认为需要有一套机制,透过资助和支援协助业主履行楼宇维修的责任;另一方面,则需有严紧的法规,加强对违例个案执法,尤其是对漠视强制验楼通知的楼宇,以减低对公众安全的风险,亦减轻重建失修残破楼宇所耗的社会资源。

笔者乐见发展局早前联同屋宇署及市建局,检讨楼宇检验及维修的执行安排,并於上周公布三项改善措施,改善评分制度强制高危楼宇验楼、利用科技加强勘察巡查,以及加强「楼宇更新大行动2.0」的支援及监督;同时,表明会研究提高违反验楼通知的罚则,及设立简易检控程序,加强阻吓。

笔者期望透过不同政府部门、市建局、专业团体的协作,加上业主对楼宇复修意识的提高及配合,承担维修责任及自主维修,假以时日,冀能做好楼宇维修的工作,更能改变旧有模式,建立「预防胜於治疗」的维修保养新思维。

作者是市建局非执行董事、立法会议员

郑泳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