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2015年4月1日
市建局恒安街「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得到92%業主同意出售物業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位於觀塘恒安街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在今日(星期三)75日「有條件收購建議」有效期屆滿前,得到項目整體92%不分割份數業權的業主簽署買賣合約,同意將其物業出售予市建局。
項目位於恒安街12至30號(雙數),於2014年11月啟動,是市建局第三輪「需求主導」先導計劃中第三個開展的項目。市建局在今年1月16日向項目的物業業主,發出「有條件收購建議」。
項目須待發展局局長授權進行,以及在公布該授權後的30日屆滿時,如沒有任何上訴或所有上訴已被駁回,項目就可進一步落實推行及市建局可與已簽署買賣合約的業主成交。
觀塘恒安街項目地盤總面積約865平方米,涵蓋10個街號。市建局初步建議在項目內提供約5,950平方米的住宅樓面面積,可建約115個住宅單位,以及約740平方米的商業/零售及機構或社區設施樓面面積。項目預計在2021/2022年完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