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2003年7月15日
市建局對報章報導的回應
對於今日有報章報導,談論市區重建局的工作,市建局有以下的回應:
政府在二○○一年十一月發表的《市區重建策略》,為市建局的運作提供指引。
該份文件的第三十九段訂明:《市區重建策略》會定期予以檢討和修訂(每兩至三年一次)。
故此,該份策略文件最早進行檢討的日期,會是二○○三年十一月。市建局有責任為檢討工作進行準備,以向政府提供意見,而有關準備工作現已開始進行。
市建局會詳細檢討過往兩年來的工作經驗,並會考慮整體經濟及物業市場的情況,以及長遠來說,它們會對市區重建工作產生的影響。
市建局須要考慮的較為重要的課題之一,並不是本身的財務狀況,而是如何明智和審慎地運用財政資源,發揮最佳成本效益,以履行市區重建的使命。
現時市建局仍在綜合整理意見的初步階段,以供政府考慮,至今未有任何定論。
不過,如果說市建局推行社區復修計劃,是一項基本的策略改變,則並不正確。《市區重建策略》已訂明,社區復修是市區重建工作的一部分;而本局一向亦認為,由於香港的市區老化問題十分嚴重,單靠拆樓重建,並不足以解決問題。故此,對於結構良好而仍可用上多年的舊樓,若果我們把它們加以復修,是明智及高效益的做法。
此外,要有效解決市區老化問題,必須倚賴整體社會通力合作。私人物業業主自願復修他們的物業,更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因此,本局從一開始已經強調,必須採納全面均衡的4R重建業務策略,在目標區推行重建發展、社區復修,文物保育及舊區更新。
本局希望藉此機會,重申我們推行市區重建的決心,並以推行四大重建業務策略為長遠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