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2019年7月8日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來稿原題為「貫徹『以人為先』信念 與地區持份者攜手營造融和社區」)
馬錦華:以人為先 攜手營造融和社區(刊登於《明報》)
時間匆匆,我退任市區重建局(市建局)非執行董事已兩個多月。在過去6年,我不但耳聞目睹市建局的工作,更因同時擔任董事會轄下的觀塘分區諮詢委員會主席,也親身參與,與市建局同事合作處理觀塘市中心項目的搬遷安排。對於市建局的市區更新策略,以至其前線的實質工作,真是有相當的了解。在我個人親身參與的體驗中,我深切感受到市建局無論是在重建及復修兩項核心業務上,抑或在社區關係層面上,都秉持「以人為先」的工作方針。筆者藉此撰文,希望跟社會各界分享過去的體驗。
所謂「以人為先」,不同崗位和身分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理解及期望。2001年當政府推出以「市區重建 以人為先」為題的《市區重建策略》,及在2011年的修訂《市區重建策略》時,在「以人為先」方面,筆者認為重點在於「兼顧社會上各方人士的利益與需要」(註1),政府在進行市區更新時,亦會謹守以下重要原則(註2):
一、受重建項目影響的業主應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
二、受影響的住宅租戶應獲得妥善安置;
三、市區更新應使整體社會受惠;及
四、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應有機會就有關項目表達意見。
過去6年,作為「局內人」,我見證了市建局透過不同措施和策略,照顧項目中受影響的不同持份者的利益和需要,並謹守上述原則進行市區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公開、公平的機制釐定超出市場價格的「市價加津貼」作為自住物業的收購呎價,好讓他們能在市場上購買到比舊居環境較佳、大廈設施合乎標準的單位,改善生活;協助合資格的住宅租戶搬到市區的公營房屋,另外亦提供現金補償方案供選擇,讓租戶有充裕經濟能力搬到環境較佳的居所。
除此之外,考慮到受項目影響的自住業主及住宅租戶的特殊情况和可能出現的開支,亦特別推出近10項措施和津貼,為他們提供額外協助。市建局透過社會影響評估,了解項目可能引起的影響,並為此制訂紓緩措施;設立社區服務隊,由專責社工協助受影響居民處理重建項目所引致的問題;成立分區諮詢委員會,了解及聆聽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的意見。
不僅如此,在既定機制和政策框架外,市建局亦多行一步,將「以人為先」信念融入不同階段的重建過程中,包括在社區服務隊之上,由局內同事特別成立一支60人的隊伍,在公布項目開展之後逐一安排家訪,向受影響居民講解項目進程,減低他們憂慮並了解他們的需要;在收購過程中,亦為項目內有特殊需要或在居住上遇上困難的租戶,從體恤角度出發,作適時、適切協助。
「以人為先」 貫徹市區更新工作
一直以來,社會大眾焦點大都放在市建局的重建工作上。然而市建局過去在推動樓宇復修方面的努力,為舊樓業主提供支援,作為觀塘分區諮詢委員會主席時,筆者便耳聞目睹大廈法團及業主組織對市建局給予他們就籌組大廈維修工程時的協助,尤其在晚上派員出席法團會議,有時候還會開會至夜深,為一眾業主排難解紛、解答疑問等的付出,給予讚賞。試問若市建局團隊沒有「以人為先」信念,又怎能獲取這些由衷謝意?
筆者亦知道,市建局早前開始接受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的申請,現階段距離為合資格大廈進行更換升降機工程,還有一段頗長日子,但市建局就已經先考慮到在升降機進行優化工程時,可以如何減低工程期間對居民,尤其是年老體弱或有特別需要的住戶的影響,並正研究可如何集合地區不同社福機構的服務和資源,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切援助。這些優先照顧受影響居民需要的考慮,都是超出純粹執行該項計劃的工作範疇,這亦是「以人為先」的充分體現。
破舊立新 重新建立
「破舊立新」、改善舊區生活環境並推動市區可持續發展,是市區更新的目標。筆者認為,重建並不是拆卸樓宇和遷走居民;市區更新的「重建」,亦有「重新建立」(Re-build)的意義。在此,筆者建議市建局在其「5R」的工作中,加添一個「R」(Re-build),在本着「以人為先」的信念,在項目中把社區重新建立,凝聚地區不同的服務組織和非牟利機構,透過協作,成立一個一站式、多元化的服務「匯點」,為居民提供各類服務之餘,並連結項目內、外的居民,拓闊他們的社區網絡,締造融和的生活圈。
如此,我個人相信這便是「以人為先」的極致體現。
註2:2011年《市區重建策略》第3頁第6段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來稿原題為「貫徹『以人為先』信念 與地區持份者攜手營造融和社區」)
作者是市區重建局前非執行董事
馬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