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建局与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签订合作备忘录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与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调解办)今日(六月十二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社区调解场地」先导计划提供会议场地。
根据这份合作备忘录,市建局位于大角咀福全街6号的「市建一站通」资源中心将透过调解办为市建局服务区内的居民提供调解会议室设施,以用作举行与市区更新、楼宇维修及管理、物业估价、建筑等相关的调解会议。
对于双方能够结成合作伙伴,市建局及调解办都感到十分鼓舞,认为这是一大突破,有助在旧区推动调解服务的发展。
出席今日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的主礼嘉宾包括:市建局执行董事 (商务及行动)郑启华先生、调解办顾问陈炳焕先生、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赖应虒先生、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郭伟勋先生、油尖旺区议会副主席高宝龄女士,合作备忘录由市建局社区发展总监黄永泰先生及调解办主席文志泉先生签署。
郑启华先生表示,一如市建局设立「市建一站通」的目的,今次市建局与调解办合作,把调解服务提供点设于方便市民的地区,将有助推动社会各阶层广泛地使用调解服务,他说:「双方的合作会产生协同效应,利用市建局现有的资源以进一步拓展调解服务,让更多市民得到服务。市建局会在资源许可的范围内,继续协助推动与市区更新相关的调解工作。」他又感谢律政司及民政事务总署的协助,促成这次合作。
调解办主席文志泉先生表示,一个合适、舒适又位于市区的会议场地,可以方便调解会议顺利进行。调解各方不用为租用场地的安排及费用操心,令调解更为经济方便。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相信今次调解办与市建局合作,可以鼓励广大市民使用调解去处理纠纷。
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赖应虒先生表示,律政司司长成立的调解督导委员会致力推动更广泛及有效地使用调解,包括物色合适及费用可以负担的社区场地进行调解。他说:「自2010年司法机构发出的《调解实务指引》,调解服务得到各持份者的支持,公众对于调解的认知也逐渐提升。调解督导委员会辖下的公众及宣传委员会将继续加强调解的公众教育事宜。」
计划签署后,「社区调解场地」先导计划会即时生效,有兴趣使用市建局提供的调解会议室的调解员可透过调解办向「市建一站通」提出预约申请,收费为每小时$48元,义务调解员可获豁免。详情可致电2901 1224与调解办联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