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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監網誌《摯誠.志成》

攜手推廣智能泊車科技 探索善用地下空間方案

自政府在2017年年底公布《香港智慧城市藍圖》(《藍圖》)後,過去一年政府部門積極落實《藍圖》措施。最近,運輸署建議以深水埗一幅土地作試點,發展地下智能停車場先導項目,利用機械裝置移動汽車至地下停車層內的空置泊位,取代人手泊車,從而更有效善用地下空間,增加可建泊車位數目,同時釋放地面空間,規劃作休憩空間,為社區帶來更多規劃裨益。

還記得約20多年前,當我在路政署研究發展部工作時,觀察到新市鎮居民日常使用單車在區內代步的情況日漸普及,增加對單車泊位的需求。不過限於當年智能科技並未普及,而一些依靠電動及機械操作的地面或地下多層單車停泊系統,保養及維修成本高昂,市場上未有一套成熟、可靠的系統,足以應付新市鎮繁忙時段存取單車流量的需求。因此,部門當時祗完成了初步研究,未能付諸應用。

市建局一直配合政府將香港構建成「智慧城市」的願景,故此我們在去年年中展開一項為期約9個月的地下智能停車場可行性研究,特別針對市區重建項目內的停車場設施,所涉及的規劃及營運特徵,探討開拓項目地下空間並應用智能泊車科技,增加市區泊車位的可行性。為了增加研究的參考價值,團隊借用觀塘市中心計劃及土瓜灣以小區模式發展的重建項目作為實例研究個案。這項研究已於上月完成,根據團隊的觀察和分析,智能泊車科技引進本地的市區重建項目前,必須先行解決一系列涉及規劃、地盤環境、技術、運作流程以及安全規管等問題。

首先,智能泊車系統須因應項目所處的位置,例如地面建築物內部、露天地方或地下停車場等,有不同的設計方案;若智能泊車科技應用於地下停車場,則還要額外考慮地盤形狀、地層的地質特性及上蓋建築的地基佈局等因素。以政府在深水埗的智能停車場先導計劃為例,由於項目面積較細,只有約3400平方米,同時地面無上蓋建築,毋需在地底預留建造上蓋地基的空間,故較適合選用「圓筒式」的垂直升降設計,將車輛由電腦系統控制的機械升降裝置,移動到地底呈圓筒狀的多層泊位。若然項目的面積較大,或地底的石層深度較淺以致開挖較深層的地下空間有困難,甚至地下已鋪設了很多管線通道,「圓筒式」的垂直升降設計則未必適用。

例如觀塘市中心計劃第四至第五期項目的面積達18,500平方米,而上蓋須要興建一系列建築物,在這地盤呈長方形的項目興建地下停車場,研究團隊認為較適合採用另一種平面移動式的機械自動泊車方案,地底只需建造兩至三個泊車層,在場內左、中、右不同位置各設置機械升降裝置,將汽車先由升降機送到地底泊車層,再利用每層的機械橫臂及滑動台,將車輛水平轉移至該層的空置泊位。升降機和各層泊車位的佈局,可因應項目的停車場出入口、地面道路的規劃、地基樁柱分佈等規劃設計要求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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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機械升降泊車系統大致可分兩類,一為圓筒式的設計(上圖),另一類為平面移動式的設計(下圖)。

然而,不論是圓筒式抑或是結合垂直升降和水平移動式的機械泊車系統,駕駛者泊車和提取汽車的時間,均受制於機械升降裝置及其汽車升降機的數目,因此對存取汽車流量有一定限制。遇上上、下班的繁忙時間駕駛者停泊和提取汽車的高峰期時,駕駛者或需要較長的時間輪候機械升降裝置的汽車升降機到達停車或取車處。根據我們對市場上部份可提供超過500個泊車位的大型私人停車場設施的使用率分析,在使用高峰期時,有多達90架汽車同時在停車場出入口等候泊車,而輪候泊車的汽車會阻塞停車場出入口,甚至對出入口外的道路造成車龍。我留意到星加坡有一個住宅智能停車場先導項目,採用上述的機械升降泊車裝置,提供約200個車位。但自2016年啟用以來,當駕駛者在早上繁忙時間一同取車,往往需要輪候超過15分鐘才能成功取車,反映該系統無法應付高峰期的使用需要。

除流量的問題外,停車場內亦提供包括私人車位、公眾人士使用車位、上落貨及停泊其他類型車輛的特定位置,進一步影響機械升降裝置的設計和實行。

除了項目規劃、地理環境和升降裝置的流量限制,這類大型機械移動裝置,日常維修保養的程序亦較複雜。由於升降裝置因其機械橫臂及滑動台有一定的運行範圍,於維修和暫停服務期間,與它相連的泊車位亦無法使用。當系統完成安裝後,即使日後出現故障,亦難以進行改建,或還原為一般停車場。

地下智能停車場在正式營運前,要確保系統符合政府對其安全、消防和第三者保險等相關政策規管。現時汽車升降機及機械泊車裝置須受到《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管,供應商需要就這類裝置的建造規格及發牌事宜,先與機電工程署等部門商討和取得共識,才能正式在港應用。至於消防安全,雖然公眾一般不會進入智能停車場內泊車,不過若一旦發生火警,各泊車層亦須有合規格的逃生路徑,方便工作人員逃生,及容許消防員進入起火位置滅火救人。保險業界亦要研究一旦發生意外時的第三者保險條款等問題。過去台灣便有智能停車場因系統機件故障,導致上層停泊的汽車墮下壓毀下層汽車的事故,造成財物損失、車主追討等責任及賠償事宜。惟除了一般意外索償外,保險業界目前未有針對性的成熟產品,清楚列明涉及智能泊車系統事故的保障範圍,並釐清停車場營運商、系統供應商及車位使用者不同的責任。

隨著人工智能和車輛自動導航科技日漸普及,近年有科研企業,改為研發以具備自動導航功能的智能流動機械托盤為基礎的泊車系統,代替機械升降泊車裝置,以解決上述種種「硬件」工程和「軟件」營運方案的限制。其中德國的杜塞爾多夫國際機場的停車場,於2017年年初已正式應用智能流動機械托盤、俗稱「電子飛氈」的泊車系統;內地南京市亦有一個地下鐵路站的停車場項目,使用上述系統作為試點,並於2017年正式運作。「電子飛氈」泊車系統的優點是安裝靈活性較高,亦不涉裝置大型機械,保養維修工作較簡單。「飛氈」系統同時適用於部分已落成使用的停車場,優化改造成智能停車場,在不需要改動原來建築結構的情況下,騰出原來預留予人手泊車操作所需的空間,重新規劃停車場泊位的佈局,使車位與車位之間排列更密,從而增加泊車位數目。

photo採用流動機械托盤的智能泊車系統,可因應停車場設計,自動尋找空置車位及前往的路徑。

流動機械托盤系統會根據停車場的建築設計,根據智能資訊自動制定最快而有效尋找空置車位及前往的路徑,當使用者在停車場入口停車後,只要利用電子平台登記,「電子飛氈」的機械托盤,便會自動移動到停車處及已登記車輛的車底,升起托盤架起車輛,然後根據系統指示將車輛運載到獲分配的空置泊車位。

流動機械托盤不用在固定路軌上行走,「電子飛氈」四周亦裝設感應器,讓它在行駛途中,避開路上的障礙物及其他正在運載車輛的流動機械托盤,將車輛準確地停泊在車位中。相較圓筒式或機械橫臂移動式的泊車系統,「電子飛氈」因不用依靠特定路軌或升降機運載,可彈性增加其數目,以降低整體存取時間,應付高峰期的泊車需求,而駕駛者亦不用等候太長時間。

雖然流動機械托盤系統的概念可針對處理機械升降泊車系統的運作限制,惟現時《道路交通條例》並無明文觸及這類流動機械托盤的規管。本地學術或其他公私營機構在測試各類具備自動導航的流動裝置前,運輸署要就個別項目評估所使用的「機械托盤」裝置,是否屬於現行法例定義下的一般車輛,並視乎「機械托盤」的設計構造、機件安全和可靠性等,考慮是否作出特別審批;除了針對該流動裝置,部門亦要考慮機械托盤所行走的道路條件是否適合和安全,以及會否對其他場地使用者構成危險。

由此可見,智能泊車科技正式應用和測試前,仍有不少複雜難題需要處理,我支持政府盡早開展先導項目,從中就建造、營運、維修保養、保險、財務可持續性以至法例規管等,積累相關經驗;同時亦要與科研機構、智能泊車科技的供應商以及停車場營運業界等持份者夥伴攜手,合作發展適用香港情況的地下智能停車場的可行模式。市建局亦會繼續在繁忙市區尋找適當的重建項目,並傾向以較靈活的「飛氈式」智能泊車系統為研究目標, 以有效增加市區泊車位數量。

在我們正在進行的油旺地區研究之中,將包括探討應用創新的地下智能泊車系統和不同的模式。推而廣之,亦會進一步探討將區內不同地點的智能地下停車場以地下通道連結,為駕駛者提供更便捷的體驗,亦減輕路面交通的負荷。我期望油旺地區研究可就整個地區的地面和地底的運輸設施,如何作全面規劃整合,提供更多啟示,以更創新和前瞻的策略更新市區。